e360100 wrote:
我在這社區有兩間房屋...(恕刪)
早期的建物,並沒有規範停車位的土地持份該是多少。
甚至停車位並沒有土地持份也是有可能的。
因此,過戶的時候,要過多還是少,地政機關根本就不理會。
也由於這樣,要說代書有「錯誤」其實有點牽強。
因為代書之所以過戶了這麼多的土地持份,某種程度是跟著仲介的不動產說明書而來。
而仲介的不動產說明書呢,又有了屋主的簽名。
在這點來說呢,我認為要上法院把所謂「應有」的土地持份討回來,我認為非常困難。
就像某樓說的,那只是「比例」問題、不生對錯問題。
樓主現在還是可以賣這一戶二車啊,只不過新的買方應該會看到仲介在不動產說明書上面加註「本次移轉之土地持分,較同社區相同大小之XX戶之土地持分為少,買方確已知悉」,然後會不情願買、或是做為砍價的依據。
最後,我幾乎敢斷定這是發生在加盟店。
因為直營店很久以前曾發生過類似的事件,還是某個知名人士身上,最後好像也沒討回來。
所以,合約上都會加註相關條款。
在簽委託後、簽合約前,也都會調出樓上樓下的謄本來比對。
有朋友可能會問,為什麼直營跟加盟差這麼多?
嗯,就是這麼多,不再詳談XDDD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