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5/23再提出的異議,他是沒有勝算的!1, 5/10退租時 雙方都簽字離開了2, 就算有刀痕,也可主張在流理台的正常使用之下的!3, 且~補充條款~是...屋內硬體設備日後如果發現屬於蓄意破壞行為,如排水系統...現在他提出的又不是排水問題!4, 就算有刻意的刀痕~如何證明是你製造的呢?你也可說是他製造的呀!目前他的要求是會造成你心理精神上有負擔...您~可不必理會他的要求萬一~他若真發瘋揚言要提告,您再求助~他幾乎是沒有機會勝訴的!EddieFeeng wrote:目前房子已經在5/10...(恕刪)
catmoo wrote:[吃為什麼我都遇不...(恕刪) 我認真覺得我是很好房客 .... 有點自以為哈哈我雖然錯在先提前解約,但我也一樣付違約金阿,可是房東有點崩潰他說我們睡新床,解約要買回去,我也買阿我也從沒拖過房租,簽約時合約上寫10號付房租,他要我30號付,我也跟他協調5號付,也沒拖過房租大家互相我都很OK但她態度真的很差,不管是在吵解約的時候,還是這幾天,我真的很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