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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解決

有白蟻這種事應該是你主動告知仲介,他又不住這怎麼會知道過去發生甚麼?
你可以打總公司去申訴這樣的仲介,但我覺得買方應該也滿肚子苦水
一般房仲的買賣合約中都會有註明現況交屋,就是要避免後續的爭議。
如果合約有註明現況交屋,剩下的就要仲介自己去跟買方喬。

而且房子又不是木頭蓋的,室內木作應該不在合約內!除非合約有寫價金含室內裝潢及傢俱...等。
不然哪天又說房子裡面有蟑螂窩,老鼠窩,....
那不就沒完沒了了.....

smallsky123 wrote:
大家好,第一次發文...(恕刪)
合約書貼出來看比較準
有沒有勾選現況交屋?
有的話就不用理了
漏水壁癌也就算了
木頭地板是送給買方的好嗎?
世上哪有靠盃贈品爛要求退費的道理?
smallsky123 wrote:
大家好,第一次發文...(恕刪)
ddr7011 wrote:
合約書貼出來看比較...(恕刪)


事情已解決謝謝大家的熱心回答
ddr7011 wrote:
合約書貼出來看比較...(恕刪)


真的很誇張,走法律途徑好了。
去看內政部的成屋不動產說明書格式範例,也沒提到要保固裝潢部分,哪家仲介?
八德老圃 wrote:
真的很誇張,走法律...(恕刪)


事情已解決謝謝大家的熱心回答

smallsky123 wrote:
可是現在就是連仲介...(恕刪)


錢沒拿到為何可以交屋?

交屋流程
代書至地政機關領取核發之新權狀

產權登記完畢3日內通知買賣雙方交屋時間、地點

買方備齊尾款、代書費、規費、服務費

現場點交,完成手續

取回權狀、本票、鑰匙、搖控器、住戶規約
如果是我, 寧願把錢拿來請律師, 好好打一場官司, 也不願被一再的敲詐! 循法律訴訟, 一勞永逸! 即使需要賠償, 通常不會比你們現在私下和解的數字還多! 說不定, 對方知道你要走訴訟, 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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