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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3-4萬當社會住宅,頭腦壞掉!」 柯文哲定調聯開案應改成蓋商場

追根究柢的結論一句話~資本主義

不管個人、公司企業與政府,都必須追逐利

殺頭生意有人做,賠本生意絕對沒人做,也非常適用於政府。

柯P也是換個位子就換個腦袋的典型代表~

柯P說的都良心話 改成商場可縮小聯開宅規模, 才不會讓聯開宅搞一堆住宅無限放大
美河市和蘆洲希望城市, 蓋到那麼龐大體 不是很瞎嗎??????? 



現在才發現呀?很多建設沒有商場怎麼撐下去?
就算是真的要實行只租不賣,也是要以一部分商場收入來支應才對呀!

6000多的是套房

3萬多的是三房

沒有甚麼衝突

把三房的賣掉就好了
脆弱Bruce wrote:
沒有甚麼衝突
把三房的賣掉就好了


柯P自我衝突的點就在於

說了捷運宅只租不賣後
然後之後又說3~4萬的三房你要租給誰?
不就是挖洞自己跳?

說錯的可以改
捷運合建的住宅 已完工的 租不掉 就賣掉
否則就是說話自已打臉了

定調聯開案為商場 要看開發位置才知道對錯
因為若不是人口稠密區 商場也未必租或賣得掉
所以 總有案子是商場 有案子是住宅
柯P說的就是沒有房產實務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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