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ox123 wrote:
評論:我也不知道該...(恕刪)
價值1.2億的豪宅就這樣被拆了,可惜
MIDAP wrote:
王家可是一戶換五戶是5倍喔不好意思
那時候可是法院判拆,政府依法行事的喔,那些導演和學生是在抗議三小?
我只是覺得那時候導演和學生都能幫王家找各種理由抗議了,現在為什麼這些人不行抗議?
難道這些人心中的正義會因立場而有所不同?
只要屋主不答應而拆除,不就是強拆?
那麼當時這些導演學生,這些人渣是不是該出來,還給前市府和建商一個道歉?
不然你說說看,為什麼同樣是不願拆除的釘子戶。
王家抗爭就有理,現在換別人抗爭就不行呢?
呵呵
你一定說不出來的阿。
當時拆叫做政府強拆民宅,現在拆叫做依法拆除謝謝指教^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