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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被罰怕了 實價登錄將改由買賣雙方自行申報

垃圾不分藍綠

政府要負最大責任 :<

民主再好 鬥不過結黨營私.
有做履保的約代書可掌控金流沒法騙過,沒履保的就要小心了
奇怪為什麼不依照不實登錄金額的價差來進行罰款
如果不實登錄差100萬 就罰100萬 這樣還有人敢不實登錄嗎
不實登錄差2000萬,結果罰15萬,這符合比例原則嗎
yk2859 wrote:
垃圾不分藍綠 政府要...(恕刪)



以後大家就不用吵到底實登有沒也假了

假到爆

現在去看房子建商都主動拿實登給你看!

想想原因吧

方水辰 wrote:
以後大家就不用吵到底實登有沒也假了

假到爆

現在去看房子建商都主動拿實登給你看!

想想原因吧



政府真是腦殘 雙方自行登報更容易造假 假如我是買方跟賣方私下協議即可多出來的稅金算買方的 好讓下次賣出 房地合一稅可以免扣除 地政士也是一樣 我朋友開眼鏡店自己用人頭做買賣 奢侈稅時期用一手人頭買進450 隔不到一年自己買回來580 去年中然後用588萬賣出 包給代書好像36000元 前前後後賺多少?
david1903 wrote:
不懂就別亂說

很多地政士是被買方賣方聯合起來騙!!

買賣方無責任,卻要地政士被吊照被罰

這次是地政士聯合起來要求修法的成果!...(恕刪)



這也難為他們要保護自己

在台灣,
對方逆向過來撞過來, 我都要負責任了,


如果地政士申報有問題,當然地政士要罰..
若地政士根據買賣雙方提報的資料報錯
責任是地政士當然沒人要做


這是台灣司法在思維上重大的問題缺陷
不去找出真正的原因, 跟整個問題點是如何演變成這樣
抓了一個就要罰..


只有更亂, 不會更好...
哪有怕不怕的道理
不一定被抓
就算被罰,賺得更多啊~
地政士因為有專業,所以造假處罰才有話說!
現在讓買賣雙方自己登陸,民眾又不是專業,造假,就說看錯了,不知道,不清楚!
你要怎麼合情合理的去罰無知百姓?
為什麼我們許了個腦殘政府!
太棒了 實行沒幾年的實價登錄就閹割到只剩名字還在而已

房地產火車頭再度發動囉~還沒上車的空空請把握機會

不然明年又只能在版上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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