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upan wrote:謝謝,所以給法定繼...(恕刪) 大致上是這樣說沒錯!硬要去挑一個差異的話,就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又得完成被繼承人的遺願的話。那就是要在辦妥繼承登記後,由繼承人(也就是房產的所有權人)和受贈人去辦贈與移轉。但這時,就有可能會產生以下稅負,贈與稅、增值稅、契稅...等等。
房屋產權過戶主管機關-地政局三個途徑:買賣登記,贈與登記,繼承登記遺產稅贈與稅主管機關-國稅局依法行事,依法課稅我個人的認知,可能有錯地政局,申辦產權過戶文件不需要遺囑國稅局,(遺囑)不課稅,A生前贈與成功過戶給朋友,A繳贈與稅,A死後,朋友拿遺囑要求房屋一半產權,找法院提訴訟,如果,如果能勝訴,再找地政局申辦產權轉移過戶,如果,如果申辦成功過戶,朋友去國稅局繳稅請問A欠債拿遺囑當抵押嗎?小心後遺症...
大破大立 wrote:大致上是這樣說沒錯...(恕刪) 那就是要在辦妥繼承登記後,由繼承人(也就是房產的所有權人)和受贈人去辦贈與移轉。但這時,就有可能會產生以下稅負,贈與稅、增值稅、契稅...等等。=========有遺囑,朋友也算是繼承,就沒有贈與稅了,不是嗎?
shoupan wrote:那就是要在辦妥繼承登...(恕刪) 不好意思喔,我不是在挑語病!!!我只是怕有誤會,所以想講得清楚一點。「有遺囑,就沒有贈與稅了」降講是沒錯的。但中間插了一句「朋友也算是繼承」就不對了。朋友是因遺贈取得,不是繼承取得。
大破大立 wrote:不好意思喔,我不是...(恕刪) 謝謝! 只是要釐清有沒有誤解!所以繼承人才算是繼承!朋友算是遺贈? 法律有這個名詞?而朋友的遺贈,稅是跟繼承一樣的算法=遺產稅算法,還是算是贈與稅的算法?細節是不是這樣?謝謝
shoupan wrote:謝謝! 只是要釐清...(恕刪) 有啊,整部民法有50處提到了「遺贈」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00001至於,「朋友的遺贈,是要依遺產稅還是依贈與稅?」這點。我會認為是依遺產稅。因為遺贈也是遺產的一部,只不過最後並不屬於繼承人罷了。至於稅率的話,遺產稅跟贈與稅目前都是10%;並沒有不同。
大破大立 wrote:有啊,整部民法有50...(恕刪) 至於稅率的話,遺產稅跟贈與稅目前都是10%;並沒有不同。雖然都是10%, 但是許多項目會不會有差異?例如遺產稅有免稅額,1200萬左右? 以公告現值計算,2000萬市價幾乎沒有稅,幾乎市價3000多萬以上才可能課稅;但是贈與只有220萬?以市價計算還是公告現值?如果以市價計算,一半1000萬-220萬=880萬,10% 贈與稅要88萬,但是買價可以拉高為1000萬嗎?也就是以後賣1000萬的話(一半)對於沒有獲利,不必繳稅?======================繼承以公告現值為基準,也就是以後賣房屋,買價視為330萬嗎?也就是以後賣1000萬的話(一半)對於獲利670萬,繳稅約200萬?除非自己住6年,1000萬-200萬免稅額(一半房屋)-330萬=470萬,10%稅=47萬,對不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