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都想買了,買不到也覺得嘔
銀行對房貸業務是很積極的
貸款利率現在也差異不大
核貸能不能成功是看
1.物件價值、貸款成數
2.貸款人信用狀況、還款能力
把物件跟自己的財力證明備齊
承辦人員就差不多可以告知你結果了
除非資料一開始就有隱藏問題
後來被發現,不然不可能不過件
如果銀行覺得不ok
也還會跟你商量降低貸款總額的可行性
買賣雙方的合約書本身不會有這條(銀行核貸金額不足,無條件解約),須於合約書加註但書方式處理,但須買賣雙方同意。嚴格來說,此但書與仲介無太大關係,簽約文件主要是代書,重點是賣方可以同意,因為但書若成立,將來核貸未過,賣方權益將受損,所以重點是賣方同意。
當時在簽約前已與仲介說明過此情形(加註但書),仲介也支持,所以在簽約時也積極與賣方溝通可否加註但書,但賣方擔心權益受損,後來協調不在合約中註明,另簽一份協議書(同但書內容),買、賣及仲介三方各持一份。除協議書,包括仲介公司現場的錄音錄影存證,應該是具法律效力.....吧!?
以上是一點經驗分享,祝各位大德一切順利!
jayechang wrote:
現在是要買的人最大...(恕刪)
AGTS wrote:貸款順利有兩大要件,1.房屋本身成交價銀行估得到且可以貸到妳需要的成數,7或8成
小弟打算在近期買房...(恕刪)
2.妳本身資歷沒有問題,收入正常沒有信用不良,且依據妳要貸的金額收支比算得過~如此,貸款就沒有問題,解約條款確實可以在簽約時一併寫在附加條約~
另外有一點要注意,第1點請銀行鑑估屋子本身很容易,第2點銀行在詢問個人資歷時千萬要「誠實」,假定有信用不良或收入不足等狀況一定要據實以報,不要以為說謊就可以遮蓋掉甚麼,因為銀行會針對「人」做審核跟調查,說謊只會造成一開始銀行跟您說可以核貸之後卻又打槍的情形發生......常常有人把這種情形歸咎於代書或銀行專員,其實客人本身不要說謊就沒事情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