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從高架經過看到增建的屋頂,數量之多真的是多到無法想像,
增建在台灣已行之有年,政府從不努力限制,讓人民長久以來感覺是可以被允許的事,
等花錢下去做了又要拆,勞民也傷害了人民財產,
台北居大不易,有很多經濟能力較差的,就會屈就在增建的頂樓底下,
若拆光了他們怎麼辦,經濟之差付不起房租的,居住權利也被剝奪了,
政府就是要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及居住的權益,
違規的不是不能動,而是先前就有以年代分類過,既有與新增違建部分,
應保障先前聲明既有部分,與他們共處,針對新增或正要增的嚴格取締,
另外,也有許多增建的部分,政府也都有在收稅,
合法的繳稅,為何他們還要提心吊膽的想哪一天會被罰被拆,財產受到損失,
真的不懂~
kurtshih wrote:
影響結構安全及公共...(恕刪)
23015432 wrote:
我真的很好奇
有誰家沒有違建的.....
可以找幾個房子我瞧瞧吧
我來抓抓看有沒有違建
很多人以為違建不關他的事吧,
實際上,台灣至少有7成以上的房子都有違建,
陽台外推為最大宗(這可以找的到所有權人了吧),
頂樓加蓋應該可以跟防火巷加蓋排名第2、3名吧,
此外還有平台外推、前院加蓋、天井加蓋、夾層屋....等等
還有很多建商二工的違建,
從幾百萬到上億的豪宅都有,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
據悉,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新政府都趨於穩健審慎。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目前全台屬違建的建物幾達60多萬件,未來即使要處罰或拆除,會以有公共安全之虞的案件優先拆除,且會搭配周延配套,並不會法案一通過,就立即全面開罰。
內政部日前將《建築法》修正案呈報行政院,原訂政院安排於昨日由政委張景森審議,但因外傳內政部要採連續罰方式,最高50萬元,罰錢逼拆,引起民眾恐慌;為避免引發擾民或民怨,行政院日前緊急撤案,退回內政部要求重新檢討周延配套措施。
花敬群表示,《建築法》修正案是屆期不續審的法案,並非民進黨政府規畫提出,違建罰款政策尚處溝通研議階段,主要目標是要對違建持續惡化問題發揮控制效果,但並非要全面開罰,而是增加地方政府的管理工具,與違建管理的政策作搭配,若要執行會以公安有疑慮的部分優先推動。
花說,既然社會有疑慮,內政部會加強多溝通,尋求合宜做法及配套措施,再作後續修法推動。外界只看見罰則,就認為修法一過,家裡有違建的立即全面被罰。
其實違建管理有分類,民國84年以前採緩拆,最近幾年興建的則是即報即拆,但各縣市仍有不同執行的方案。
(工商時報)
行政院日前緊急撤案,要求內政部做好周延配套再送政院審議。
這一延就不知何年何月了???
怎不先從出租的違建先施行就好了?
Neilwu wrote:
其實去年內政部營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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