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amisami wrote:
我相信應該合法不然早...(恕刪)
這樣真的合法呀?
那預售屋應該可以用這種方式蓋
先蓋好下面先給住戶入住裝潢.......
飛梭之影 wrote:
另外要說一下,這塊地原本就跟新台五路是同個高度,並沒有把上面的山挖掉
但它往下挖地基挖很深,所以從大同路會看到的是這棟的地下二樓
小山頭原本就只有它進入停車場車道旁邊那一塊而已
這塊地閒置了二十幾年吧,二十多年前曾經有一個小遊樂園在這塊地上(已不可考)
至於遊樂園之前又是什麼地型...我沒出生,沒印象,當時新台五路也沒開通所以沒人知道是什麼樣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