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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建蔽率不足 請問有解套方式嗎?

等到拆到你家,

大概也換政府了,

放心蓋下去,

被拆就認了!
Recmack wrote:
我有一塊農地想蓋農...(恕刪)

在89年前取得農地才是10%,89年農發條例實行後取得農地是5%(最小是需要2500平方公尺 756坪)
合併必須是相鄰土地才可以,而且都不可有套繪紀錄
所以電桿廣告才會有配建or配蓋,就是用老農名義起建較小農地,完工後再轉移產權.
12樓的大大 你所說的我有查到
但是我目前是還有其它農地的
因為其他地理位置不佳
所以想把建蔽率加到370平方米這塊農地
而目前好像有修正法令 農舍需在建成後五年才能轉移產權
Recmack wrote:
12樓的大大 你所...(恕刪)

目前 A B 農地已經不可合併計算
如果農舍完工時能再拿一次農地農用證明,就不受五年限制
但五年內是可以移轉的(無法拿農地農用證明時),只是會被課 "奢侈稅"
我兩年前才用配建模式自建農舍
所以才慘啊 畢竟外離島地區
「地」的大小實在有限
所以並不是像本島地坪數較大
或是都劃土地 讓人實在非常困擾
這是落伍的資訊, 最新的實戰經驗是被檢舉的一年之內不是被罰就是被拆, 地方政府拆除經費充裕而且拆了會請你付. 別誤信網路錯誤資訊


jijerwang wrote:
等到拆到你家,大概...(恕刪)
所以jasterlee請問您有什麼解套的方式嗎?

omlcro wrote:
把相連隔壁農地買下...(恕刪)

不行喔
不同地號的農地 不能合併喔
只有建地才能合併跟分割地號

Recmack wrote:
離島地區...(恕刪)

非要蓋農舍嗎??
如果不是都市土地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45條規定
也許可以給你一個方向
dodo125
大大 懇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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