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蓋好先轟動 此案1次賣出 4戶11.6億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roperty/20161219/1015740/%E6%9C%AA%E8%93%8B%E5%A5%BD%E5%85%88%E8%BD%9F%E5%8B%95%E3%80%80%E6%AD%A4%E6%A1%881%E6%AC%A1%E8%B3%A3%E5%87%BA4%E6%88%B611.6%E5%84%84
sps0102 wrote:大戶一次買7間,當然75折,拿什麼比雞腿^++^^++^^++^ 一次買七間,實價登錄會一次登錄七筆資料,沒錯吧~然後這七筆資料會註明"一次買七間"? 不會吧~(所以若你要買松江一號院,會出比這七間高的價格? 不會吧~)更重要的是豪宅都打到75折了一般的房子不用更多折數?
呵呵這種景氣這種新聞, 你相信嗎?生意人懂得投資避難, 會把錢回台砸在現在賣不掉的高價豪宅讓他繼續賠錢?還要繳高額持有稅和管理費...怎麼看都是一條已經在賠錢的死胡同...如果這樣那就放在大陸那邊慢慢找出路就好了...呵
xchunix wrote:怪怪的,用自己名義...(恕刪) 真正的有錢人, 都很懂得節稅(逃稅), 通常都有很多顧問或理專幫忙處裡財務問題.簡單說, 大陸開工廠, 台灣公司, 三角貿易, 我用海外公司接單, 下單給台灣公司, 台灣公司下單給大陸工廠, 大陸工廠直接出貨給客戶, 這裡面台灣公司跟大陸工廠的接單都用成本+7%接單, 剛好損益打平, 老闆還跟你講公司不賺錢, 所以大家共體時艱, 但是真正的利潤都放在海外公司, 例如英屬維京群島, 所以賺的錢都在海外帳戶, 到時候這些錢再用其他方式進台灣, 譬如老闆又開公司了, 這是用投資的名義回台灣, 就不需要繳稅.我會不會講太多!!!!!以上是最笨拙的一種方法, 還有很多方式可以合法的節稅!為何公司財務可以領這麼高的薪水, 因為做這種事情要保密, 這是合理的封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