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kiss62 wrote:然將土地捐出來啊!!...(恕刪) 轉嫁租金!有這麼簡單嗎?可見你了解的案例不夠多有些土地是劃分或是多人持有,然後建物又是佔用沒在付地租的,要強拆還大喊居住正義,你想賣還沒人要收。強拆還要吃官司。
larrytyan wrote:>>一百多萬的地價稅, 估計市價在 10億 - 30億:其實我也希望每年繳 100多萬地價稅 事實上這塊地是重劃後政府主動改為建地但土地的使用方式應該一直都沒變過更沒在上面蓋住宅也就是估計市值是市政府在估,但能不能住宅用是你家的事如果這樣把全市私有地全部都改為建地或商用地就好啦!一年土地稅收馬上爆增幾十倍,市政府想不發財都難只收稅其他都不管那到底是誰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