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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已實價課稅

可透露出售的價格嗎?

印象中財政部有暗示必須台北市大於8000,其它大於5千萬的豪宅房子才會啟動實價查稅。



你這種買賣方式很明顯是炒房者,被課稅在我看來是很好的事情。

炒房行為是國家貧窮與貧富差距拉大的根源之一,
政府沒斬草除根已經是仁政,該叩首謝恩!

Ader3701 wrote:
各位大大好,我在民國99...(恕刪)


並沒有吧~前幾年(2012還2013年,忘了)賣過一間套房..是用評定現值去課稅的..

實價課稅 本來就存在
跟兩稅合一無關
只要是資本利得 就算是你個人的所的稅 你沒申報 漏報 肯定被查
國稅局查的到實際成交價格
就能依時價課你稅 所有的稅制 基本上就是依成交價 去課你稅
無須變更法律
只看國稅局查稅人員的功力
而且他們有獎金


才繳80萬的稅就上來討拍

建議分享一下撈多少?

80萬又不是多大的數字…

被政府贓到就當作是捐款吧…

我收到罰單時都會很高興幫政府一些忙

Ader3701 wrote:
我的房子當初是跟代...(恕刪)



代銷與地主的回覆資料坑你
實價登錄實價課稅有什麼問題?
不就這樣嗎?
合約多少,就課多少稅
不然??
你可以做個假合約.........

dougles1974 wrote:
可透露出售的價格嗎...(恕刪)


有經驗的人告知1-2千萬的房屋交易也會查 不是豪宅是舊公寓也會查 另外就是進出過於頻繁也會查

開樓的買了2年就賣掉 擺明就是買新成屋出售賺差價還一年賣2戶 這些都會增加查核和勾稽的機會

如果買個十幾年還可掰原始合約與成本資料找不到 才過2年而已 許多說法國稅局可能都不相信
更慘的是還作假合約,
到時候國稅局拿此合約追上一手,
換他要補稅了。

Ader3701 wrote:
各位大大好,我在民國...(恕刪)


你聽仲介的話,第一步就走錯了,
你在找出成交合約給國稅局前應該先找有經驗的代書聊聊,
假設你合約不小心不見了是否國稅局就只能用公告地價課稅?眉角很多,成交後的事情要找專業老代書而不是非專業的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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