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bigman wrote:
你爸媽夫妻財產往來不課贈與稅,所以第一件事,把錢往你爸媽帳戶裡面各分配220萬,然後兩個人分別利用銀行匯款220萬到你帳戶中。這樣你就有440萬。其他不足的360萬。你要簡單一點的話,就是拿這440萬當成頭期款,先去繳錢,然後設定貸款開始慢慢還銀行。
等明年1月1號過了,你爸媽再各給你220萬。這樣你就有原本你爸媽要給的總額,再去銀行把這筆錢提前繳掉。不過這一點你應該跟銀行先講好,約定提前還款的規則,這樣才不會到時候有爭議。...(恕刪)
tdbigman wrote:
可能會被列管很長時間,要用匯款的動作留下資金往來的證據,不然如果有一天國稅局想到要查,你連續幾年沒有還款動作,國稅局可能就會因此認定是假借貸、真贈與,直接罰錢課稅。啥叫借貸?一個是有借據文書證明、另外一個則是有還款、還利息的動作,這個動作最好是以銀行匯款留下証明為佳。
所以為了讓國稅局相信,
才有到法院公證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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