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賴吧 wrote:無言阿......對...(恕刪) 既然對方要讓你們無償使用,不做買賣,可以做不動役權,把條件談好找代書辦一辦(ps很多代書不會辦役權,請先問看看代書會不會XD),日後比較不會有紛爭,當然其他大大有提到的法院公證也是一種辦法,個人傾向做不動產役權,原因我就不贅述了。
除非契約有定說賣方不賣只能賠付定金,否則既然簽約了,買方就是有依契約請求的權利,所以不當然可以賠錢了事。P大如果不是專業的就不要講的斬釘截鐵的,不然會誤導樓主!pklyandon wrote:...違約是賠錢啦...(恕刪)
樓賴吧 wrote:無言阿.........(恕刪) 我只能說免錢的最貴,現在不搞定未來一定問題不斷啦!問律師吧,若是無法確定一定可以拿下來,就解約也不要去 無償使用 ! 若是可以確定可以拿下來,就拿吧!
roomoooo wrote:除非契約有定說賣方...(恕刪) 我們也答應了也在代書面前簽了約簽約完後我爸要拿10萬訂金給對方我想還沒整個跑完!當然合約我是沒看到啦,不過定金+尾款沒進戶頭,要告贏面占多大? 請版主自己評估吧!
定金不是契約成立或生效的條件,而是不能履約的確保。就算沒付定金,契約一樣是成立的!難不成定金跟尾款都給了契約才成立喔!?我前面說應該可以上法院執行,你卻自以為的糾正我說違約就賠錢,難怪我看了不太舒服~pklyandon wrote:我們也答應了也在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