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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契約簽了賣方卻反悔

樓賴吧 wrote:
無言阿......對...(恕刪)



既然對方要讓你們無償使用,不做買賣,可以做不動役權,把條件談好找代書辦一辦(ps很多代書不會辦役權,請先問看看代書會不會XD),日後比較不會有紛爭,當然其他大大有提到的法院公證也是一種辦法,個人傾向做不動產役權,原因我就不贅述了。

除非契約有定說賣方不賣只能賠付定金,否則既然簽約了,買方就是有依契約請求的權利,所以不當然可以賠錢了事。P大如果不是專業的就不要講的斬釘截鐵的,不然會誤導樓主!
pklyandon wrote:
...違約是賠錢啦...(恕刪)
樓賴吧 wrote:
無言阿.........(恕刪)


我只能說免錢的最貴,現在不搞定未來一定問題不斷啦!

問律師吧,若是無法確定一定可以拿下來,就解約也不要去 無償使用 ! 若是可以確定可以拿下來,就拿吧!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roomoooo wrote:
除非契約有定說賣方...(恕刪)


我們也答應了也在代書面前簽了約
簽約完後我爸要拿10萬訂金給對方

我想還沒整個跑完!

當然合約我是沒看到啦,

不過定金+尾款沒進戶頭,

要告贏面占多大? 請版主自己評估吧!

定金不是契約成立或生效的條件,而是不能履約的確保。就算沒付定金,契約一樣是成立的!難不成定金跟尾款都給了契約才成立喔!?
我前面說應該可以上法院執行,你卻自以為的糾正我說違約就賠錢,難怪我看了不太舒服~
pklyandon wrote:
我們也答應了也在代...(恕刪)
他可以無償,後輩也會完全沒意見嗎?

最好是立一個無償使用的時間
免得以後你在上面蓋了東西
結果人家想要回去,那時候才真的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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