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送雨遮,你說雨遮計不計價?買豬肉送把蔥,你說蔥不要來殺價還有點合邏輯,雨遮又不能說我不要,然後算便宜點,所以計不計價已經沒有意義了。管他阿貓阿狗要不要計價,要殺價就是砍總價就對了,合意就成交,不合意的話,給你雨遮不計價、陽台不計價、連公設不計價也沒用。
salina chen wrote:重點是他總價就是要賣這樣...(恕刪) 沒錯! 總價才是關鍵!例如100萬的房子, 跟你說平均一坪2萬, 雨遮佔10坪你說: 雨遮不能算錢!賣家: OK, 雨遮送你不算錢現在一坪2.5萬, 總價: 100萬...
其實"不計價"這句話就有很大的問題。甚麼叫做不計價?一坪100萬,房子(40坪)+雨遮(10坪)=50坪,所以100萬x50坪=5000萬如果雨遮不計價,那一坪100萬,房子(40坪),所以100萬x40坪=4000萬這才叫做"不計價"吧。但是房地產的買賣一直都不是如此,房地產是反算回去的...房子(40坪)+雨遮(10坪)=50坪,售價5000萬。所以5000萬/50坪 = 1坪100萬而目前規定雨遮不計價,於是就變成房子40坪,售價5000萬。所以5000萬/40坪 = 1坪125萬-------題外話,當初的這個政策,會不會因此造成當時預售屋房價上漲的假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