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涼 wrote:
3人共有1房產約3000萬價值 幾年之後才知道其中一人有負債約300-400萬(可能是卡債或信貸)
該如何處理?
負債那一人可以讓他退出共有房產嗎?
沒有這麼複雜
即使進入房屋拍賣的程序
也只是拍賣負債那個人的1/3持分
不影響另外兩個人的所有權
更何況
這種持分願意買的人很少
買了不能住(因為可能你們另外兩家住在裡面把房間瓜分完了)
賣也只能賣自己的持分
這種房子沒人要碰(別有居心的人除外)
所以正常來說會流標很多次
屆時開版大再用低價買下即可(或找另外一個持分的人合作買下)
即使真的有外人要買
開版大還是有優先承購權
所以開版大無需多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