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發現大家都說房價每年要跌一成這件事根本被騙了吧?本來被洗腦洗到趕快賣一賣,然後再用更低的價格買回來~結果現實是拿賣房收來的錢,在市場上根本買不到同條件的,更別說要更低價買回~市場早就悄悄改變了,空空們還在做一折大夢~
a95520248 wrote:想請問各位大大..最...(恕刪) 看一下您的專任委任約的要約書吧!!裡面有沒有寫清楚如果達到底價後悔不出售的違約金問題。如果沒有,您簽了同意斡旋,那只要賠斡旋金十萬是道義,如果硬凹不賠也可以,因為斡旋同意書上面通常沒有罰則,所以你也看清楚您簽的同意斡旋書上面有沒有罰則。如果兩邊都沒寫罰則,您就包個紅包給買方與仲介,給個意思就好... 最基本的道義底線顧一下!!
冰冰佑佑 wrote:我說的約是指你簽的...(恕刪) 了解感謝你我看到是...解除契約要收取服務費 總價 4%可是還沒簽約 賣給對方就要罰 ...囧上面提到解除 才要給...4%如果不賣 罰斡旋十萬的錢但簽約存在然後修改提高價位讓房賣不出拖時間到契約終止不知行的通嗎
唉....真的57跟01少看,要不然真的會被洗腦!! 既然賣了,就不要後悔了吧!?自住都是用市價平常心買賣的看待就好,想要賣高買更低,幾乎是不可能...建議你調整一下心態,用市價去談心目中喜歡的房子,這樣買到想要的房子機率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