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新店碧潭附近租屋, 月租 12000, 後來房東缺錢出售, 我們不得不搬離, 聽他說賣 680 左右.真的, 租屋只要遇到一次被房東逼搬走的慘狀 (而且還是一家有大有小), 就會下定決心拼了命也得買自己的房子.
s460731 wrote:以前在新店碧潭附近...(恕刪) 不一定只是搬遷,遇到只會收租卻萬事不理的房東也是 ;當年買第一間房就是租的房子漏水,跟房東反應了十幾次,房子也從漏一處變成三四處,最後一咬牙,買屋.
lichujen wrote:當年買第一間房就是租的房子漏水,跟房東反應了十幾次,房子也從漏一處變成三四處,最後一咬牙,買屋. 這邏輯好奇怪~漏水就買屋????換屋租也可以啊那你買的房子一年後也漏水怎麼辦??再買一間!!
s460731 wrote:以前在新店碧潭附近租屋, 月租 12000, 後來房東缺錢出售, 我們不得不搬離, 聽他說賣 680 左右.真的, 租屋只要遇到一次被房東逼搬走的慘狀 (而且還是一家有大有小), 就會下定決心拼了命也得買自己的房子.(恕刪) 買賣不破租賃....大大有聽過嗎??
塞翁失馬007 wrote:買賣不破租賃....大大有聽過嗎?? 當然知道, 但是, 我想您也知道, 租屋首重和房東 (屋主) 的關係要處得好, 你才能住得安心住得快樂. 如果你想當釘子戶, 搬出法律條文 "買賣不破租貸" 老子就是要住到契約到期再走, 一次就得罪舊屋主和新屋主雙方, 你能把握接下來的日子能住得安心嗎?再者, 單身一個人就算了, 如果還有老婆 + 小小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