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ONIK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恕刪)
這個腦殘的環保局,不罰亂倒的人,卻罰地主.......聽到這種事,很想去環保局趕羚羊,因為羊會拉大便
是不是可以請警察單位幫你去環保局做證?
Encoding wrote:
這法很合理如果只罰...(恕刪)
CcCManCcC wrote:
不合理
因民眾可能沒能力做清理
故應該由政府強制清運
再由政府向業者討所有費用
這種才合理...
咱政府真的是混著幹的(恕刪)
waterwalter wrote:
版主是受害者,為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