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l wrote:請問大大這樣出法買...(恕刪) 出芭樂價當然買不到, 但我不是出芭樂價, 而是依據自身財務狀況和當地地點與環境去估一個合理的價錢, 我不會去管我出價是人家開價的幾折, 我房子都是這樣買的說真的, 你會出價, 表示房子有可取之處, 有可取之處就有他的價值存在, 如何將這樣的價值換成可以成交的價格, 就要雙方都認為合理, 不然真的永遠買不到房
beck0520 wrote:最近小弟在看台北市...(恕刪) 感覺計算有誤會吧!實價登錄的坪數是"總坪數",版主的坪數好像沒把公設算進去,一般大樓公設約30%,版主如是"總坪數",等於室內不到14坪,怎會是"兩房"?反之,未算入公設,出的70萬等於是出70x(1-0.3)=49萬,妳是屋主會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