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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年繼承的農地,去年分割完成,120坪可蓋農舍嗎?

別想蓋了 ,
還是買幾個貨櫃屋來放,
充當屋子用吧 , 隔熱水電弄好也是很舒服 ,
機動性高不怕被舉報拆除
沒問好代書沒把握就不要偷蓋

現在檢舉很方法,照幾張相就可以線上檢舉或是打通電話就可以通報了

除非你們農地附近都不會有人經過,不然你只要一開始蓋

我保証馬上就會有人檢舉的

直接說結論:可以蓋.......
農發條例前共同持有,農發後依照原共有面積分割可以蓋(共有物分割)
硬舖面(含投影)面積最大10% (包含水溝哩哩摳摳的)
因為農發條例有個90%維持農作的限制
而且現在申請農業需要有農保或者實際經營農業的證明
假設你是都外,容積可以到660 高度14米以下

matsai wrote:
直接說結論:可以蓋...(恕刪)


蠻好奇的,限高14米(五層)之下,容積如何達到66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中華民國105年5月26日農水保字第1051859505號。
核釋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第三項後段「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共有耕地,而於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分割為單獨所有」,無論其分割後之面積有無增減,其申請興建農舍者,得適用該條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取得農業用地之規定。與前開意旨未符之相關函釋,自即日停止適用。
分析:
1.原規定修法前共有農地,依農發16條第3款分割為單獨所有,面積有增減者,視為新農,需分割0.25公頃及2年後才可蓋農舍,蓋完後5年才可移轉。
2.新解釋放寬規定,依農發16條第3款分割為單獨所有,面積有增減者,亦屬舊農(老農),不需分割0.25公頃就可蓋農舍,也不需等2年立即可蓋農舍,農舍蓋完也不需等5年立即可移轉。

lichujen wrote:
蠻好奇的,限高14米...(恕刪)



我說的是法規的上限,不是說每一個基地都可以達到........
地坪只能蓋12坪,有點可惜

要是有300坪以上蓋起來比較好用
120坪建議蓋貨櫃屋就好, 比較單純, 貨櫃屋現在可以弄得很舒適了, 一個太小, 你可以多個併在一起,
不然就算是老農, 這農舍地坪也太小了
去問代書, 或是來2home看看, 這邊很多人有實務經驗可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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