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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這樣的要求 合理嗎?

tsai5059999 wrote:
我覺得 你自己也有問...(恕刪)


T大 您誤會囉~~
1.帶看前我就問過仲介 我需要離開嗎?
他說不必 否則買方要是有問題 沒人可以回答
(事實證明 他們的業務來 什麼問題也答不出來 實在很不解)

2.有提到一開始是和另一家仲介簽約&自刊廣告
這家小綠仲介看到了 才來和我們接洽的
所以 我當然不是和他簽專任件啊~

3.我指的浪費時間是 他沒有詢問買方的需要
或是在來之前沒有先告知今天要帶看的物件
結果根本不符買方需求 這樣不是浪費買方的時間嗎?

況且 簽約前我就告知我刊登的費用已經付了 不會撤下
仲介也說沒關係 簽了只是多個曝光管道 這些部分他們不干預
中間帶看後也都不了了之 最後才說 因為你自己刊登 所以我沒辦法幫你賣
如果 順序可以交換過來 先讓我知道有人出價 中間有些什麼狀況導致議價不順利
我不會這樣不通情理

哪裡有立場站不住的情況 請指教 謝謝~
找附近的房仲店頭銷售比較快唷!!

可以給2~3家不同品牌~一般約

你認為業務不OK就換一個


小綠通常都是新鮮人~~大多交差了事!!因為有底薪


橘子妮 wrote:
T大 您誤會囉~~1...(恕刪)


既然站得住腳 為何還有 合理之說??

缺乏溝通 絕對是主因!!
拿出合約看有無規定,只給該仲介銷售,若有:則你自己或別家仲介賣出房子,該加重界仍可以向你們要求仲介費
若無:則你們可以自己賣或給別家仲介賣

tsai5059999 wrote:
既然站得住腳 為何...(恕刪)


對~沒錯 仲介要嘛什麼也沒說
要嘛一開口就要求我下架廣告
不從 就直接不賣~中間過程全無溝通
詢問是否合理 是因為這是第一次賣房、接觸仲介
因此想瞭解這是否是仲介業的通規
否則怎能做出這樣無理的要求~

dennyshih9 wrote:
拿出合約看有無規定,...(恕刪)


我不是簽專任 回家後會好好研究 考慮解約!!
謝謝提醒
莫生氣,人百百種,多幾次就習慣了。

到是這位大大好心的提點,要留意。

ali1001 wrote:
以下轉載自他人網路文章,僅供參考,或可免受他人之氣,只是可能為時已晚.
1、買方出價達委託價時,必須經[甲方(賣方)]簽認後,買賣契約始成立生效。
2、[乙方(委託仲介)]曾經介紹之客戶或其親屬,經由其他不動產仲介與[甲方(賣方)]成交,[甲方(賣方)]不須支付[乙方(委託仲介)]任何費用。
3、本合約為一般約,[甲方(賣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委託銷售合約,不須支付[乙方(委託仲介)]任何費用。
一般約不需要任何費用

倒是專約就會卡到服務費的問題(如果與仲介交情深通常都免)

橘子妮 wrote:
T大 您誤會囉~~1...(恕刪)


其實我很討厭 合理嗎?? 這三個字!!

為啥個案 都要上網打成通案??

你沒經驗 有能力賣房 無非就是個人溝通問題!!

就算再怎麼沒房仲相關朋友 也有長輩可以問吧!!

你上網來PO 遇到的都是你要的答案嗎??

我想 我就不是......

我很不認同 一切 就是你沒經驗 可以全部 詆毀 房仲的努力!!

房仲的目的 就是幫你賣房 很清楚!! 剩下的 我看你也只能等答案!!

房仲同業間 也會流傳 你賣的房子的訊息!!

我想你的目的 也只是想快賣掉!

很多問題 對你都會是多餘!!

請三思!!
橘子妮 wrote:
最近因家裡的需要 ...(恕刪)


你好,不好意思打擾了 先聲明我本人也是仲介業務,目前在高雄鳳山21世紀不動產服務

你可能遇到服務不是很好的業務,當然也有可能你們之間溝通有所誤會,才造成這樣的局面

因為我不是當事人或者有在場,所以我只能用客觀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情
(因為每個人都只會挑對自己有利的來說)

首先跟你解釋,假如跟你簽委託的人是我,但是我所簽的案件我公司的同事都可以幫忙銷售,
所以才會有怎麼都不是同一個人帶看

再來如果是我在帶看人看屋我會要求屋主做自己的事情就好,有什麼問題我再詢問就好,
不要全程的陪伴在客人旁

至於房屋解說,我是不知道他們的做法啦,以我們公司來說新進的案件,每個禮拜二開會介紹案件,

然後公司同仁集體看屋,方便更了解案件,以便於跟客人介紹

你是簽屬一般約,當然小綠可以賣,屋主也可以自己賣,甚至可以委託多家仲介銷售,
決定權在於屋主要委託幾間

還有其實現在銷售房屋,房屋基本資訊網路刊登都很明朗,以我自己的經驗,
客人看到案件就算有不了解房屋資訊,也會打電話來詢問,當然客人百百種,
他不考慮的因素也不一定會告知,等到帶他看房子後才會說,阿這個我不考慮

諸如此類的話 例:帶去看房子,看到無尾巷才會跟你說,阿無尾巷喔,這我不考慮

坦白說我們也不想浪費時間去帶那些沒有意義的客人,就像你講的浪費彼此的時間(對業務有好處?)

再說有些屋主你沒帶客人看屋,甚至你有帶但是沒有幾組客人去看,
屋主就會跟仲介說阿都沒有帶人來看

跟他解釋了原因 例如價位太高導致看屋的客人沒有意願想看,屋主也聽不下去

比較機車一點的屋主就會罵業務,阿你不會賣啦、你昧紅幹賣啦(台語)、你含慢賣(台語),
即使你很努力的幫他銷售了 這是我個人的親身經歷

至於要求你們將廣告刊登下架,一般約他可以請你下架廣告,但你有權利不下架,
因為這是一般約,但專任約屋主就不能自行刊登廣告

今天我跟你簽屬一般約,你又自己刊登,又住在裡面,
我會跟你先告知如果今天我們帶過的客人,私底下又回頭找你,想跟你私底下買賣,
想省仲介服務費,這樣是不能的,我們還是會跟你收取我們該收取的服務費,
因為是我們帶看過的客人都有紀錄

不要說沒有這種人,我可以很肯定的說有 什麼人都有

一般約,屋主自己刊登廣告,基本上沒有任何一個仲介會努力的去幫你銷售房屋,
因為大家都不想做白工,不想成本花出去了努力的幫你銷售房屋,
結果最後屋主自己賣掉了,或者同業賣掉 這樣你懂了嗎?

還有你所說的合約還沒到期,一般約可以不用理他

我在這行待了快4年了,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什麼形形色色的人都有遇過,真的是一種米養百種人

好的客人有,但是奧客更多,都自以為似的認為自己什麼都對,花錢就是大爺,
你仲介就是要照我的想法做(不管合理不合理),沒做或者反駁他,就認定你是爛業務爛仲介
(沒有在說誰,請勿入座,純粹發洩) 相信所有的服務業大家都有同感

在此回復這篇文章,主要是希望大家不要因為這樣就認定所有的仲介業務都是這樣的,
也是有很認真很努力的業務年輕人,謝謝

祝你售屋順利,賣到你心目中的好價錢 希望你不要對仲介失望,現在交易透明化了,
不會再像以前那樣的黑暗

現在做仲介幾乎都是沒有底薪的,只有成交才有業績
有底薪的是信X、永X(聽說是新人前6個月有底薪),跟剛進入這行業的新人前三個月有底薪(但不多)
但有底薪的往往限制多,不是巧立名目沒達成東扣西扣,就是比22K還低,下班時間23~24點(信X)
,工作時數超過12個小時

其實做仲介有很多心酸與辛苦,並沒有大家所看到的那麼光鮮亮麗,如果要反駁的話,
請自己先來做做看仲介再來反駁

但是請至少做個一年以上,不要跟我說你做了一、兩個月,就自以為很瞭解這行業,
與其當鍵盤魔人不如實際操作過

所說得更讓人有說服力不是嗎? 出一雙手一張嘴誰不會?

如你還有任何售屋的疑問都可以私訊我,很樂意替你解答 祝 平安 喜樂!!!
這幾年陸續賣了5間房子都是簽一般約 簽給一家仲介 小黃系統的 其他仲介不知道就沒來煩我了

更厲害的是還不准仲介做廣告 仲介也就這樣賣了 最快的一天 最慢的3個禮拜 全部都賣掉了

賣主看屋時 我們都不在現場 到簽約才見到面 所以簽一般約跟賣出去是沒有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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