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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父親房產是該父親身前賣掉~還是等父親身後繼承在賣~哪一種方式繳的稅比較少(房地合一實施後)

先繼承再賣,
繳給政府的稅會較少。
跟前次移轉現值的計算方式有關,
不多解釋。

除非家族不和諧或急用錢,
才考慮生前處理…

現在處理是令尊說了算,以後再處理是一堆人說的算,如果有人拿翹,場面會很難看,稅金像一把刀,伸頭一刀,縮頭一刀,早晚要面對,遺產稅可以幫忙省一筆稅金,事後的麻煩事更多,如何取捨,建議找位代書算一下,然後開個家庭會議解決
還好我跟家裡的人說,財產不用給我了,從此不用擔心分財產的事

s8633028 wrote:
先繼承再賣,
繳給政府的稅會較少。
跟前次移轉現值的計算方式有關,
不多解釋。(恕刪)


請問前次移轉現值的計算方式

是有兩種嗎?

1.房屋市價

2房屋評定現值

假如是兩種~那市價基準是如何得來的呢~還是想報多少就報多少?

這就是我想了解的其中一個部分@@

sky0136 wrote:
先敘述一下我家中的...(恕刪)

根據你的陳述我的建議是先找個代書問你想問的問題。不過可能需要付點諮詢費之類的。
建議找2家大家品牌房仲,說要賣房,請他們給建議,現在生意不好,有時間幫忙
兩家仲介講的若還不相信
直接去稅捐處問公務員

在網路上問方向,細節要面對面問比較清楚
任何遺產,都沒有現金容易分。
又不是鄉下祖傳的地,也不是祖厝。當然趁早處理。
房地產,千萬別共有。
真的想清楚的,不要以後兄弟更不合的,管他稅制怎樣。
如果令尊自己沒有住,又想的開。
要先賣。現在賣是他一個人蓋章。想賣多少都可以自己決定。
然後,要不要分也可以放銀行,或給一部分,等走了再全給。(這樣保證兄弟都會很孝順)
總比,人走了,有的兒子住在裡面不想搬。要賣的時候一個人不簽字要等更好價錢。
然後請住在裡面的出三分之一給不住裡面的。就當買過去,答案是:沒錢。
那個不住裡面的就有了房子永遠也用不到。
以上,有無數的例子吧?
不管你是住裡面的還是不住裡面的,都一樣。人換成自己,心境心態就會變。
到時候,一起來吵還在的令堂。他應該也會煩死。
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看了以後決定找個時間去跟代書諮詢一下~

政府的新政策~

真是讓人計畫趕不上變化~

善用每人每年220萬的免稅贈與額,
父母加起來每年有440萬免稅贈與,
而且你父母還健在,規劃一下,
土地多分個幾年幾次就過戶完了,一毛錢都課不到!
何況公告現值遠比實際售價低很多,
當初家族就是這樣過戶的!


sky0136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恕刪)

變化常常趕不上一通電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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