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elyAlice wrote:
這也是我很納悶的問題...(恕刪)
對呀, 這聽起來像是抽頭的概念, 即然買方能出這麼多錢而且賣方可以收這麼大筆錢, 抽個幾%不過分吧!
至於這1百多萬的仲介費所實際付出的成本, 寶寶心裡明白, 但寶寶不說
夏拉塞 wrote:
現在應該沒人在簽什麼...(恕刪)
其實我就是想預付這費用的人, 因為:
1.省錢
假如我要賣一個5千萬的房子, 雖然合約明訂抽4%, 但仲介好心地的口頭承諾只會收2%,
所以到時候得付出100萬的仲介費用.
如果改成每個月付5000服務費, 房子賣了一年, 加上成交1%仲介費, 實際付出6萬+50萬=56萬
二相比較100-56=44, 就節省了44萬仲介費
2.有付費就有所本
既然有支付費用, 仲介公司就得交代仲介或服務的狀況,
現在就是因為沒有先付費, 所以對於仲介公司的服務或要求往往都是尷尬與不恰當,
其實仲介公司也可根據消費者的需求來收取服務費, 例如廣告, 傳單, 網路, 清潔等等, 3千,5千或1萬都很合理
3.賣方不會爛賣
其實不限定是專任約, 但售屋期間賣方要負擔成本, 所以可以節制銷屋管道, 不至爛賣,
現在賣方往往找四, 五家仲介來賣房, 這些房仲是否好好賣不得而知, 但仲介商之間惡性競爭時有所聞,
moible01就可以找到仲介之間彼此阻撓的案例, 未來改付費制, 我就可以選1,2家仲介好好賣, 若成效不彰可以要求或更換.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761147&p=1
裡面有說明目前仲介的工作模式,樓主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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