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8322201 wrote:
先不談13樓有違建...(恕刪)
你所謂12樓(頂樓)最衰的問題,實務上早就考慮進去了,但這和公共和專有部分仍是 2件事,
頂樓所以比較貴,你既然上過課應該再清楚不過了。
何況當你買頂樓時,那些管路不早就在那裡了嗎?怎麼會有衰的想法呢?
照你的邏輯,應該會說停電時要爬最遠的樓梯,地震時要晃最大真衰吧
總之,我有聽說頂樓有違建,漏水時管委不出錢的案例,倒是沒聽過公共區域是自己負擔的
依你的想法,管道間也是專有部分才是
多去看看法院實際判決吧,關鍵就在是否可歸責,你在水管上蓋房子,我在十萬八千里處用水,誰的責任可能比較重?
很容易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