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l wrote:
樓上說的沒錯,見面三分情,
最後結果可能是,
1各退一步,成交
2 買房或賣方單獨單方退讓(少見)
3 議價差一點,凹仲介服務費降價,成交
4 議價失敗,各自回去考慮
如果不是仲介覺得有機會成交,
仲介也是要吃飯,也不是吃飽撐著沒事,約買賣雙方來喝茶.
可能賣方價錢太高,仲介藉此來讓賣方知道賣價太高,市場不能接受.
讓三方(買賣與仲介)在同一地點,不同會議室裡,仲介來回遊說,
買賣雙方差距可以逐漸縮小,縮到最後,退無可退,或許價差不大,
這時仲介在買賣雙方的仲介費上面做個讓步,很可能就可以成交結案.
最終,去與不去,是你個人的自由. 仲介並沒有保證一定會成交.
2008我也買一間房投資,買賣價差達200萬,
在羅斯福路與和平東路口某大仲介簽約中心裡,也折騰了近5小時,
仲介除了外出買星巴克飲料與甜點以外,晚餐時間還外出買高檔日式定食招待.
最終賣方減價150萬,我加30萬,
仲介減收賣方10萬,減收我5萬元,外加熱水器,
也是簽約成交了.
去年底我賣掉這戶房子,這次我拒絕去簽約中心與買方周旋,太耗時了.
我開價貼近實價登錄,願者上鉤,與仲介講明不去現場討價還價.
很快也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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