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99881568 wrote:
商業週刊的文章
還不至於太偏頗
現在想下手的人
可以參考看看
廢文無誤
買房子當然不要超過自己的能力
誰叫你買台北市了
那當然貴~還貴到靠...北邊走
新北基桃一堆便宜的要命
1~2字頭一大堆
沒那個咖昌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
THE666 wrote:
主張租屋好的人常常忽略一個問題..........
租屋現在是過很爽,但20年(30年)後呢?
買房的房貸付完了,到死之前都不用再付房貸,死了還可留房給子孫,
但租屋的人,必須繼續付房租付到死,死後甚麼都沒了。
而且將來退休沒收入了,拿甚麼付房租?
退休後的房租還是要靠退休前把他存下來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