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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方已簽約,若貸款貸不下來,算違約嗎?


飽飽~~ wrote:
基本上海砂屋輻射屋...(恕刪)


基本上那個不是重大瑕疵

加上你們以經到斡旋的階段了,你當然可以以房屋總價尚未談成的理由拖延交易時間

但壁癌的金額有影響到你貸款的額度嗎?

假設賣方給你扣20萬處理壁癌,扣了20萬後你就貸的到那個額度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仍無解

建議好好跟賣方談,不要找一堆理由

飽飽~~ wrote:
1.若貸款貸不到需求額度,買方可以不買嗎?
2.若貸款利率提高,買方才貸的到需求額度,若買方不接受較高利率,造成無法購屋,這樣算不算買方違約?
3.以上情況,買方有什麼錢拿不回來?(斡旋金,簽約金,代書費)


在已簽約的情況下,
1. 不行
2. 算
3. 都拿不回來,但簽約金可以談談,應該可以拿回來一定比例。如果你有付仲介費,仲介費基本上也拿不回來。

建議你
1. 繼續找銀行問,或許可以找合作金庫之類的
2. 如果是透過仲介,也可以請仲介、代書幫忙介紹銀行,有些長期配合的,也許能稍稍提高一些
3. 跟賣方、仲介好好談談,如果房子沒問題,就不要亂扯一些房子的問題,放低姿態,誠意的談解決方法,或許就有解了

飽飽~~ wrote:
請問各位版大
當買屋已簽約,若貸款貸不下來,或貸不到需求額度
以下幾點問題請問:
1.若貸款貸不到需求額度,買方可以不買嗎?
2.若貸款利率提高,買方才貸的到需求額度,若買方不接受較高利率,造成無法購屋,這樣算不算買方違約?
3.以上情況,買方有什麼錢拿不回來?(斡旋金,簽約金代書費)


可能有些人沒買賣過房子,還在斡旋,不斡旋的.

如果是還在斡旋階段,尚未簽約,根本不會有代書介入.
"斡旋" 是仲介居間與買賣雙方議價,不會有"代書費"這個項目.

都已經明文說 "已簽約",早就已過了 "斡旋"這個過程,
已經在代書的協助下,完成房屋買賣合約的簽訂,也已經交付簽約金了.

合約沒有貸款成數不足可以取消合約的但書,
買方必然要完成價金交付與房產接收.
買方貸不貸得到足夠錢,與賣方毫無關係,
與仲介毫無關係.

況且,你不是貸不到錢,
你自己說的,是可以貸得到錢,只是對於銀行給的利率不滿意,
因此不願意申請貸款來完成交易.


買方不但要賠賣方,連仲介費也得要賠給房屋仲介.
飽飽~~ wrote:
基本上海砂屋輻射屋都有提證明
但屋內浴室外牆壁癌屋主堅稱不是壁癌
只能各自找廠商估價
處理的價金若談不攏可以不買嗎?(已經簽約的前提)

你都還貸不到錢,尚未完成交易,也沒有接收房子產權,
這個時候你就要宣稱房子有壁癌,據此要解除合約?
有誰鑑定過是壁癌?

很顯然在簽約以前,你就已經注意到疑似壁癌這個問題,
也同意雙方找廠商估價,因此賣方完全沒有欺瞞你,也沒有誤導你完成交易.
你自己都說了,雙方都找廠商估價要處理,現在只是對處理價金沒有共識,
最多也只能雙方透過調解,酌減價金之類的,
你根本毫無立場主張解除房屋買賣合約.

有第三方作證,雙方在自由意志下簽訂的合約,
不能因為你自己錯估財務能力,借不到錢,
隨便找理由要片面取消合約.
Katong大果然一針見血,
確實若姑且不論貸款那部分,
單存看屋內問題這一塊該如何解決?
1.當初看房時沒注意到壁癌跟地板都有損壞,這是起因
2.確實是在簽約當下仲介告知下,說有壁癌,後來又改口說不是,才在契約書註明浴室外牆的部分,簽完後不放心,再去看了,發現疑似壁癌及未被告知的地板損壞
3.已牽完約的情況下,賣方硬咬非壁癌,地板沒壞,所以才當下要求各自找人來鑑定
4.鑑定完,賣方說那些都不是問題,稍微處理一下就好,以致令我覺得對方根本敷衍了事
5.再者,屋內有租客,初期承諾給予6個月期限另找新屋,那這樣一來,6個月都無法處理房子,屆時將過保固而求償無門
所以,才會有想放棄的衝動,因此上來問問有經驗的版大我該怎麼處理比較不會損失權益
Katong wrote:
可能有些人沒買賣過...(恕刪)
建議你把合約隱私部份遮蓋貼上來給大家看
才好給建議
不然隔空抓藥...難喔!

飽飽~~ wrote:
Katong大果然...(恕刪)

飽飽~~ wrote:
Katong大果然...(恕刪)



已簽約不想買就會被扣一成,今天換成角色是屋主不想賣了,想跟你解約,你會要求他不用賠償一成嗎???


低態放低點,跟屋主談談吧!!不過大部分屋主都不太會理倒是真的!!

已簽完約的情況下,不管你找甚麼理由或心情來說嘴或牽拖,那份契約就是有法律效用,一切依照雙方簽訂契約的內容走下去,建議樓主~趕快去找其他方法增加貸款成數或尾款來源,先不要想這些有的沒的了。


飽飽~~ wrote:
已牽完約的情況下
貸款已不是主因,
主要是因為屋內的狀況,
讓買方有點打消購買的念頭,
所以才想說用貸款貸不下來的方式可不可行,
怕賣方不願理性處理,及後續的煩雜糾紛
才是來提問最大的主因
01sence wrote:
已簽完約的情況下,...(恕刪)
貸款已不是主因,
主要是因為屋內的狀況,
讓買方有點打消購買的念頭,
所以才想說用貸款貸不下來的方式可不可行,
怕賣方不願理性處理,及後續的煩雜糾紛
才是來提問最大的主因

雷小炫 wrote:
基本上那個不是重大...(恕刪)

飽飽~~ wrote:
貸款已不是主因,主...(恕刪)


都簽完約了,買方願不願意理性處理?

就算有壁癌、地板壞掉,應該只能降低金額,想要解約全身而退,看來要再找找其它更嚴重的問題吧......
~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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