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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新竹建案遭勒令停工!!

這件事情,我覺得很多時候是炒做出來的。但是炒做的目的是什麼?真的是公平正義嗎?我很懷疑。

就以遠雄的事情來說,今天要是這個建商不是遠雄好了,是否這事就不引人注目?也就不會被拉出來打?

就像台南維冠金龍,明明調查都還沒出來,大家就先定罪,反正就是你有問題。

結果調查結果出來後,反正以當初標準來看,是合格的。那麼這些東西到底是政府的錯?還是建商的錯?

其實我覺得都是立法委員的錯(不分黨)。很多事情為了省錢,所以政府只能選擇最低成本的方式去做事。

反之在德國,想的是我怎麼去做好一件事,花再多錢的目的就是~做好。所以建設慢,但是東西卻用久。

ps.例如德國換個人孔蓋,那態度就夠我們汗顏了。

在臺灣呢, 民間跑得比政府快,政府也想快,但是經費及局限就限制了效率。

而這些事情,有時候我認為幾乎都是媒體去炒做。有時候這些中傷,應該鼔勵這些被害人,去向媒體求償大筆錢。

媒體天天只報臺灣新聞的話,我想記者就只保留十分之一就好了,其它廢物記者就沒必要存在了。反正又沒國際新聞。

話說回來,建物變更其實真的不算什麼大問題,只要在合法合理及安全的情況之下,我個人覺得沒問題。

所以今天到底是違法?還是有疑問?還是找大頭麻煩?的情況之下,拉出這件事情?是我個人想表達的部份。
E.TTsai wrote:
就新聞內容來解讀,...(恕刪)
理性勝於感性的原因在於「理性」看得出現實,「感性」卻能袜掉事實。
tattboy wrote:
這件事情,我覺得很多時候是炒做出來的。但是炒做的目的是什麼?真的是公平正義嗎?我很懷疑。
就以遠雄的事情來說,今天要是這個建商不是遠雄好了,是否這事就不引人注目?也就不會被拉出來打?


前科累累的人...你要相信他是清白的??

何不怪自已全身都是髒的


高院認定趙藤雄在林口A7合宜住宅八德合宜住宅案中,分別行賄葉世文四百萬、一千六百萬元,另在新竹眷改案中期約賄賂兩千兩百萬元,但因葉世文從營建署長退休而沒給錢,因此認定趙藤雄犯了兩件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及一件期約賄賂罪。

趙另涉行賄洪嘉宏案

雖然趙藤雄獲緩刑定讞,但因他另涉行賄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案仍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若趙藤雄於五年內有罪確定並判刑六個月以上,緩刑將被撤銷。


tattboy wrote:
所以今天到底是違法?還是有疑問?還是找大頭麻煩?的情況之下,拉出這件事情?是我個人想表達的部份。


自已名聲先搞臭掉了

怪誰?

我也覺得是因為建商是大雄的關係才會被大肆報導
因為不是在地人也很少去新竹也不是該案買家 所以也不便去批評
因為能打大雄就很爽吧~所以媒體當然要報



ryanku wrote:
現在鄉民看到打的是遠雄就高潮了, 遠雄是前科累累, 但這政府也沒多有正當性


照r大的邏輯來看.....
舊違建沒拆完之前,
不能勒令新建物停工?
這好像是兩碼子事吧!
刻意把它們混為一談的目的是???

既然你都說前科累累了,
勒令停工沒有正當性的話,
大雄早登報加記者會了,
你以為沒事會讓你這樣搞?
未免想太多

現在的鄉民也挺有趣,
明明違法還能扯東扯西,
到時出問題又來哭訴政府沒把關,
莫名其妙!
遠雄是上市櫃公司
若市府要它停工,一定要停

路邊的違建,是誰啊?
市府叫我停就停喔~~~

市府自己之前違建一堆,沒處理
建照又是市府自己發的
站不住腳
E.TTsai wrote:
照r大的邏輯來看....(恕刪)


如果ET大真能分清甚麼叫兩回事, 應不會有如下的回應

E.TTsai wrote:
原來只要不得罪人,...
連這種只會送錢給官員的黑心建商,
還會有人護航...(恕刪)


如果你可以扯遠雄過去的惡例來說新竹這件事, 那我應該也能扯新竹市政府對違建不作為的事來針對新竹這件事
遠雄一堆案子是事實, 但和新竹這件事情也是兩回事, 事件根本尚未釐清, 鄉民不用急著高潮, 不如繼續看下去
ryanku wrote:
如果ET大真能分清甚麼叫兩回事, 應不會有如下的回應


顆顆 有人才分不清吧


ryanku wrote:
如果你可以扯遠雄過去的惡例來說新竹這件事, 那我應該也能扯新竹市政府對違建不作為的事來針對新竹這件事


「御莊園」原申請為13樓集合住宅,後變更多層(27樓)集合住宅,整體開發許可由內政部核定,主管機關也是內政部,變更高度經工務處發函請內政部解釋,內政部函釋「申請人得依規定製作變更內容對照表,送請貴府備查」,才核發建造執照


林智堅說,103年6月爆發葉世文受賄案,遠雄建案受矚目,他上任後,要求政風處對遠雄在新竹市的開發案,全面調查,「御莊園」開發過程中,部分疑點,市府都函文內政部營建署解釋,營建署同意業者變更後才發照。


德國我記得房東是不可以亂漲租價的,要受罰的...

台灣的法律就是洞太多,腦袋長洞想鑽洞的人,比例又多

tattboy wrote:
這件事情,我覺得很...(恕刪)
TopYoung wrote:
顆顆 有人才分不清...(恕刪)

顆顆 有人才分不清吧
請看ET大的文:
E.TTsai wrote:
新竹巿建案「御莊園..巿政府日前決定勒令停工..(恕刪)

ryanku wrote:
顆顆 有人才分不清吧
請看ET大的文:


林智堅說,103年6月爆發葉世文受賄案,遠雄建案受矚目,他上任後,要求政風處對遠雄在新竹市的開發案,全面調查,「御莊園」開發過程中,部分疑點,市府都函文內政部營建署解釋,營建署同意業者變更後才發照

不過,在葉案發生後,他(新竹市長林智堅)翻閱資料發現,內政部回文內容就不太一樣,覺有釐清必要,也請市府工務處多方了解。


有些人連是非對錯都不會分了....

我也懶的講下去

市政府函文確認-->內政部說ok-->市政府覺得有問題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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