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鍵盤分析師 wrote:應該算是....我也覺得不可思議可能是阿公公那代,他們有講好什麼的吧~~ 什麼跟什麼?你是說連要改建的房子下的土地也是人家的?那狀況完全不一樣喔!1.房子若是有權狀且是你家的,那麼只能修繥! 改建要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麻煩大了)2.房子沒有權狀(早期違建)或是權狀是別人的名子。 那只有所有權人提出訴頌,大概只有拆屋還地,或房地一起歸還了。
網路鍵盤分析師 wrote:家鄉有一塊地,上頭有...(恕刪) 看得有點模糊!!目前地未徵收!目前也不是道路的話!!空地圍起來是可以的!!然後你的房屋蓋在別人地上!!應該是地主頭疼!!你也不能改建!!因為拆屋就要還地!!目前多數遇到的是像這種~有屋霸住地的人~比較少是像你這種在煩惱的!!給你參考補充目前有一塊地是本人!地上物是親戚的!!地也沒拿還來..不過有每年有象徵性的收他地租~因為地價稅是本人要繳的..
豪哥大 wrote:你有沒有土地所有權...(恕刪) 土地的3/4 我們有權狀, 1/4 權狀鄰居且是道路預定地待政府徵收而房屋是蓋在3/4 與1/4 土地上若要改建...我們有3/4權狀,所以改建不會超過那3/4但現在怕1/4土地是鄰居,因是道路預定地,所以1/4靠馬路假使鄰居談不攏 給我封起我改建的房就沒辦法出路了
網路鍵盤分析師 wrote:土地的3/4 我們有...(恕刪) 建議還是等徵收明確之後再行打算!!因為不知道跟鄰居相處如何!!好的鄰居當然不錯!!但是建立在利益下之後!!怎麼交惡的都不知道!!平安無事就是沒差!!有事之後!!平常有在看新聞的話!!也是會看到類似的新聞!!
大法官解釋令是指已經是道路而未曾中斷,且具公用地役關係你這案子不適用再來你家土地是中間卡一塊別人土地再鄰路面嗎? 那就是屬袋地囉!?爾後如果上法院~可打袋地通行權蓋房子前會有一個部分叫建築線~等你拿到建築線後再來煩惱這些還不遲但首先要的是必須跟你家土地錢的地主取得同意書(供你通行)就算是編定為交通用地~但政府未徵收~基本上還是屬私人~政府不會介入~除非他是計畫道路未開闢~你才有機會作為出入口使用補充一點~要政府徵收土地~慢慢等吧~基本上還是會以公共設施及都市計畫內優先~私人的是逐年編列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