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666 wrote:你不是在一樓說......(恕刪) 對阿我看"信義房屋的網站""打電話給仲介"透過他帶看之後確定屋況、哪一間、喜不喜歡之後直接透過門路找到屋主阿這又沒有違法但是這不是我發問的重點阿= =我這樣標記夠清楚了吧!
supremeusa wrote:對阿我看"信義房屋的網站""打電話給仲介"透過他帶看之後確定屋況、哪一間、喜不喜歡之後直接透過門路找到屋主阿這又沒有違法 是啊沒有違法,就算之後你和屋主私下成交,也沒有違法,但屋主會違反他和信義房屋的合約而受罰。除非你可以跟屋主等合約結束後X個月再跟他簽合約。
THE666 wrote:是啊沒有違法,就算之...(恕刪) 當然若有任一方有違法可行性就很低了我一開始就是想理性問而已因為對方的約也快滿了我有看到其他文章專任委託是可以解約的當然我不是要跟你起衝突= =
supremeusa wrote:因為對方的約也快滿了我有看到其他文章專任委託是可以解約的當然我不是要跟你起衝突= = 你在01上看到專任約可以改一般約的文章,有很大的機會是我寫的。(專任約頂多改一般約。解約? 別鬧了。)因為很多人以為簽了專任約就無解,實際上在剛簽專任約時,屋主後悔,有很大的機會可以改一般約,(這是於"情"。於"法",仲介可以不給改約)但如果仲介已經有帶看客人看過這間房子,仲介願意讓屋主改一般約的機會就會大大降低。
supremeusa wrote:最近看到了一間屋透...(恕刪) 你是買方就算有3個月不能交易 也與你無關請屋主 出示合約證明再來依我的認知 如果是這樣 是違反 民法 契約自由原則根本 屋主 也不會簽這種合約!!這種合約 在法官的認知 應該也是無效 不過還是要看合約怎麼訂!!請屋主 自己確認你只要等 專約時間過後 就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