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shiu wrote:
現在說的一般人不是嗎...(恕刪)
買不起就是沒買這句話是不對的,
說百萬名車一般人買不起就沒買是對的,因為知道車會折舊所以不願貸款去買。
但房地產在台灣的行情可大不相同啊,即使貸款也會買的。
一般人買房都需要貸款的,跟買不起沒甚麼關係。
其實不管有無貸款啦,壓個兩千萬在房子上,
背房貸者-->每月需支出利息三萬元,
無房貸者-->每月也耗掉利息兩萬元。
john65537 wrote:
台灣的高房價造成一...(恕刪)
希望可以立法勞基法實施公司調薪法~~例:1年固定調薪3% 第二年6%.....
薪水太低才是正解~
我怎都沒有看到一個政見~~
就是規定員工入公司就要執行級等制~像公務人員一樣!!
也就是說從你入公司的底薪開始~1年固定調薪3% 第二年6%.....當然公司可以優於規定但不能低於規定~
不然像我們公司沒賺錢~已經超級多年沒調薪了~
新人跟10年的老資歷 薪水差不到1000元~~那老鳥怎待的住~很多人都走了~
習慣這環境的人~就是身兼數職...薪水一樣低~
希望可以立法實施公司法~~
另外...個人覺得派遣公司的基本薪資應該與正常勞工的最低薪資脫鉤~
派遣工基本薪資要30000以上,因為公司不給退休金~ 要將退休金分批每月給派遣工~
這樣派遣跟低薪的問題不就解決了~~
個人淺見^^
nrrakaur wrote:
所以房價高的地方, ...(恕刪)
這是房價所得比的概念,
Demographia依照世界銀行與聯合國的評估標準,將房價所得比區分為4個等級。3倍以下,屬於一般家庭「可負擔」的水準;3.1到4倍為「略微超過負擔」;4.1到5倍為「嚴重負擔不起」;5倍以上則「極度負擔不起」。
世界銀行提出已開發國家正常的房價所得比一般在1.8到5.5倍之間,(因為經濟成長率較低)

而發展中國家合理的房價所得比則在3到6倍之間。(因為經濟成長率較高)
值得注意的是,與香港性質相近的新加坡,在歷年的調查一直保持5倍左右的房價所得比。這應當歸功於新加坡政府提供國民高品質且價格合理的組屋,人民的自有住宅率高達88%,可說是住宅政策最成功的國家之一。此外,一般人印象中物價高的日本大城市如東京、橫濱,由於家庭所得也較高,故房價所得比僅4.4倍。
反觀台灣國內,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資料顯示,去年(102年)前3季的整體房價所得比平均為8.8倍,台北市13.5倍、台中市7.9倍、高雄市7.6倍。與Demographia的統計數據相比,國內整體平均逼近其他已開發國家的兩倍;台北市的平均更緊追在香港之後。
當房價所得比已達最高水準時,影響的層面可能是-->消費力下降-->商品價格和薪資停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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