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時買方為了貸款金額會請賣方配合簽一份假合約,如果買方那份合約是您自己簽給買方的,那就怪不了誰了,總不能去跟國稅局說那份是假的,,,,那到底那一份才是真的呢?
實價登錄經行政院核定自今(101)年8月1日起施行。你房子什麼時候的?沒有實價登錄?
對策一、乖乖繳稅。(看你是要去找出買賣合約書,還是提出金流證明,ex: 賣屋的金流流入)
至於你想用 國稅局沒有你的買賣合約書來逃,是逃不了的,他證明你在民國100年6月1日後買賣,又持有沒兩年
接下來就是盡量設法壓低買賣的金額,減少奢侈稅。
不然去和國稅局吵,房子是你送他的啦,奢侈稅就不用繳了,改繳贈與稅~~
至於貸款金額,是高是低你心理有數~~
再灰下去,你銀行的金流被抄出來,繳更多罷了
買方和代書,不會說他們有原始合約書的啦,照你的說法超貸,就一定有兩份合約書
當初我買房貸8成,建商給銀行的合約是 1.2倍,確保一定有8成。
銀行打死也不會認啦,超貸,承辦就gg了,你唯一的對策就是找出合約書,及金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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