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哥大 wrote:
重點在:
強推防災型都更 強推防災型都更 強推防災型都更
加點強制性就更妙了,這可是門大生意
我想..."都更"二字,敢再碰的建商應該不算太多.
"強制"就更別提了,文林苑一案,法院都終審了,市政府也拆了舊建物了,
又多拖了幾年.
最近一年的汀洲路的 "龍腦"釘子戶,也是依法通過審核,也是應該可以強制拆除,整塊地皮都拆完了.
那戶龍腦釘子戶還是擋了整個建案好幾年.
以上例子可都是依現行法規可以強制作為,法律上毫無瑕疵,
財力雄厚的建商也都聘有多名律師處裡,歷經法院多次的判決,直至終審都勝訴,
依然可以拖上許多年.
一個社區要都更,要所有的善男信女全都簽字,如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
說到都更,表面上是大生意,大利潤.
背後有種種無法計算的風險,有幾個建商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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