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peg wrote:
水利地是地目而不是告...(恕刪)
我在發文中有特別說明,
我並沒有說水利地就會是我的...
我也沒有主張所有權的問題,
而是當仲介跟前屋主告訴你是水利地時, 因水利地可承租跟購買的可能,
是我們決定購屋的原因之一,
但後來發現地根本就是別人的,
處理方式完全都不一樣,
所以才會主張是否可以廣告不實的方式來進行相對應的處理?
看是要透過消保官或是一般法律律師, 是我來求教的原因,
謝謝您的回覆.
kai840121 wrote:
只能怪自己貪心誤入房仲在銷售時甜蜜的話語。...(恕刪)

水語貓靈 wrote:
我在發文中有特別說明,
我並沒有說水利地就會是我的...
我也沒有主張所有權的問題,
而是當仲介跟前屋主告訴你是水利地時, 因水利地可承租跟購買的可能,
是我們決定購屋的原因之一,
但後來發現地根本就是別人的,
水語貓靈 wrote:
今年八月有購買了一間中古屋, 當時房仲的廣告單(我們還有留著), 註明住家對面有一塊水利地可停兩台車,
在看屋中也有一再向仲介跟前屋主確認前面的地目, 他們也一再說是水利地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