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春天 wrote:
4000萬的房子暫時...(恕刪)
光有資產,沒有現金流量
(收入證明或營業收入),
銀行怎麽證明你有還款能力?
現在版上老是充斥著不需要本業
老是想財富重分配或從別人那邊吸血
這些不事生產的觀念
連基本的 sense 都沒有,更別提是專業了
我有一個房子當作親友當抵押品向銀行借款
銀行還是需要我近三年的扣繳憑單
不要像某些田僑仔宣稱身價 數十億
繳個幾萬塊的地價稅(土地稅)還要向別人借錢
全是紙上富貴,沒有落袋前都是夢一場
你以為銀行真的佛心來了要當你的買方
願意用五折收購你的房產或土地嗎?
銀行是賺利差的,不是建設公司或仲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