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爾-D-01 wrote:
成交價越高 仲介賺...(恕刪)
這句話看起來是對的,但卻無法貼近實際情況。
仲介最多收取6% 服務費,其中還要分成開發跟銷售,算一人一半好了...3%
服務費是公司收取的,放進口袋裡的比例大約是8%~40% 依照品牌及以經營模式而不同,當然市場上也有60%的,不過~呵呵
也就是說大約是0.24% ~ 1.2% 之間,若開發銷售都是同一個仲介則是0.48~2.4% 之間。
這樣的情況之下,總價增加100萬也不過多賺2400元~24000元之間。
為了多賺那麼一點點錢,讓買方多出100萬,搞不好還讓煮熟的鴨子飛走。
仲介有沒有這麼傻,能成交的案子店長會讓業務員去亂拱買方加價?
做業務都嘛柿子挑軟的吃...賣方比較硬舊喬買方囉。
若屋主那邊比較好下手,就去盧屋主啦。(通常剛開始兩邊都會去喬啦)
家父以前在大同區有一間小店面, 以前民國五十幾年那兒還蠻好作生意的, 不過後來台北重心東移, 那兒的生意就慢慢變得soso了. 那兒的店面一間大約都只有6坪左右. 後來其中有一間住戶, 搞起了賭博性電玩, 是製作不是店面買賣哦. 一開始搞小瑪莉, 賺了很多錢, 後來還搞大型的賭博電玩機.
這位老闆的生意越作越大, 店內的空間自然不夠用了. 於是乎隔壁的店面就一間又一間的被他租去了, 其中也包括了家父的店面. 老闆錢越賺越多, 就開始把承租的店面一間又一間給買了下來. 終於有一天找上了家父, 表示想要把家父的店面買下來. 家父也無所謂, 就跟他說好啊, XXX萬就賣你啊. 老闆聽了眉頭一皺, 回說 :
" 阿你隔壁那間店面, 老張也才賣我YYY萬, 你們地點一樣, 面積一樣, 價錢自然也要一樣才對啊 "
家父不慌不忙地回他 :
" 阿老張如果店面免錢白送你的話, 我是不是也要白送你才合理啊

於是這老闆無言了, 後來就繼續一路租下去了.
房子是屋主的, 鈔票是買方的. 爽不爽賣看屋主, 愛不愛買看買方. 別人賣多少是一回事, 不代表這間的屋主非得照別人的賣價來賣. 買方嫌貴再看別間就好了. 很簡單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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