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民國100年4月跟我姐夫買房子...不過當時沒過戶,最近才準備要過戶...算是很複雜的CASE...就我所知道的說給你參考...國稅局買賣認定條件必須要有1. 金流證明(頭期款)...要有實際的匯款證明,你可以錢匯過去,然後用每年220萬贈與免稅額還你...2. 購買能力,購買能力會去看你的貸款金額,然後再看你的收入來判斷你有沒有繳貸款的能力...最簡單的就是看你每年繳多少稅金(扣繳憑單),不過最後認定還是在國稅局...所以最好的狀況就是只需要繳增值稅...最壞的狀況就是贈與稅+增值稅...記得當初諮詢代書時,代書有提到另一種透過每年220萬免稅額分好幾年過戶的方式...不過因為不適用我的CASE,所以沒去了解...銀行貸款的部分...會依據你們買賣簽約的價格跟銀行實際鑑價的價格,取其低來算您能貸到的金額...也就是最低價格x貸款成數...如果真的有1200萬的價格,要貸個800萬應該不成問題...銀行撥款前,都需要有完稅證明...說了這麼多,建議您直接去諮詢代書,多問幾個,因為有的不見得會懂...諮詢不會收錢,代辦才會收錢,代辦費是不會很貴啦...lichujen wrote:已說明了'商業買賣...(恕刪)
以我多年前親身例子.自己辦過戶和之後貸款轉移..直接辦理繼承(需親屬).可用一人一次優惠-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8/6101950836311523406?tagCode=因為辦理過戶.所以過戶前要和原貸款銀行告知.並詢問.相關事宜.怕麻煩可以請信任的代書辦理..當初我自己辦.用買賣的(合法)不需匯款轉帳證明..可詢問代書或稅捐相關人員..
最近也在研究這個.一起討論交流一下.1.今年之前辦過戶將來會使用舊制..明年過戶會使用房地合一新制.因此今年辦過戶將來會較有彈性.http://www.moneydj.com/KMDJ/Wiki/WikiViewer.aspx?KeyID=acbbb8bd-7710-4244-902b-796ef0cd2ef72.二等親屬買賣要有金流證明才能不被課贈與稅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188,&job_id=29170&article_category_id=224&article_id=143923.實價登錄實施後.若使用贈與..將來若要賣的時候會有點慘.要繳很多所得稅給政府https://www.google.com.tw/webhp?sourceid=chrome-instant&ion=1&espv=2&ie=UTF-8#q=%E8%B4%88%E8%88%87%20%E5%AF%A6%E5%83%B9%E7%99%BB%E9%8C%84因此..不使用贈與 + 買賣不要偏離市價太遠 + 今年過戶 + 要有金流大概這樣比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