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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問題]私下續租與押金

為何想私下續租?
續約可不透過仲介,雙方續約就好。
更簡單的方式,雙方舊契約書加註新到期日,雙方簽章。

因為到期不續約,房東卻又讓你住,也收你房租(該有匯款紀錄吧),
你可以主張不定期租約,你就繼續住,定期付租,房東無法趕你。

若不想付租金,想白住也行,有案例供參考:
房客霸屋7個月

房東很大?沒錯。
房東主張租約到期已現金返還,你押金可能要不回。
但不怕死擺爛的房客更大。

每月房租都遲交15日?我還蠻同意風大所說的話
風兒輕輕吹 wrote:
A B都不是好人! 最好B去宰了A 然後B被判死刑!
基本上沒有再簽合約就會變的複雜許多...但以小弟的看法..打官司的話房客贏面大!!端看你願不願意有空給他跑法院就為了那幾萬元!!
1.欠繳房租但房客還是有繳..請問當下房東有異議嗎?
2.就算沒租約記續收租金也就等於同意續約了
3.房東不還押金的理由太牽強,房客能提出當時有給押金的證據而房東能有已還押金的證據嗎?(如果唬爛說已還)上法院一切都是看證據的!
是"不定期租賃"
A因續約沒續
所以押金不可以沒收
B比較有利(我當房東有幾十年經驗)
hhop wrote:
只要B上法院提出A...(恕刪)


告人的要提出證據,不是被告的
花費好幾個月時間,再扣掉訴訟費,再扣掉拖延期房租
即使勝訴,還能拿回多少?


遇到爛房客白住7個月,房東也是只能認賠
法律就是保護爛人!!
有什麼事情比你2個月租金重要?
而且不止一次
我只能說你想吃人反被吃剛好而已
誠信問題

hhop wrote:
只要B上法院提出A...(恕刪)


嗯!!
搞不好這個房東都沒報稅
要弄大家來弄


哈哈哈
小弟淺見

租約到期 沒另外簽約 就變成 不定期租賃

不定期 是對房客 比較好喔XD

解約要房東提前告知

押金還是得返還

房客願意退 就摸摸鼻子認了

押金還是要還人家啦
其實我覺得房東很好了,一年後沒跟你續約,房東的權利損失.
是我的話,我就會扣一個月壓金吧,因為總是拖太久才繳房租,又太晚還鑰匙造成房東無法帶新房客來看房子,這個房客真的很糟糕.
房客離開前如果沒提前一個月告知,還可以再扣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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