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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們該損失斡旋金囉

xcelery1227 wrote:
看了喜歡 為了1% 放棄 好難懂哦.....(恕刪)


怎麼會難懂? 對了, 以投機客的眼光來看是零錢所以很難懂!

一千萬的1%就是10萬!!

一般領薪水的上班族一個月賺個6~7萬已經算中上程度了

現在價差10萬等於近2個月的辛苦錢, 怎麼就不用考慮?!

大家買車差1萬都可以爭個面紅耳赤了

買房子差10萬就可以說: 沒關係, 小錢?!
要約書可以談可以改 只要雙方簽字
1% 2%根本不是重點
我是仲介的話 我在意的是4%可以拿到多少

除非不喜歡房子 另當別論
但是5萬絕對是付定了
這case聽起來是因為房價鬆動,單純想反悔而已,服務費比例只是藉口。
隔年如果房價剩850萬,那現在損失5萬的確不算什麼。
這應該要問自己
對於台南市房價的預估

若是會跌 何必在意斡旋金 晚點買 降更多 (能想辦法拿回來更好)
若是會漲 也不需在意這1% 趕快搶下來


hevalence wrote:
真的 蠻好笑的....(恕刪)


如果樓主的情況是下了斡旋金~並且賣方同意樓主的價格~且同時

在斡旋上面簽名~可就不是這五萬賠一賠了~因為在屋主簽名的當下

買賣合約視同成立~不但要賠五萬斡旋金(仲介跟賣方各一半)之外

,還須給2%的服務費(因買方違約所以服務費2%改為違約金2%),

這在斡旋書上面有載明,所以如果仲介只拿這斡旋金的一半,而且

沒有進一步求償的話,你真的是算遇到很好的仲介了,請你下一間

一定要跟他買,而不是因為自己違約而找仲介嘔氣
不太明白樓主的想法 一般如果是喜歡的房子
並不會差個幾萬塊就不買了

我們遇到很多狀況反而是 要加價買
之前買了一間 買完不到一個月 鄰居說要+100 @@



greata wrote:
最後五萬是,仲介收二萬五、屋主二萬五,
還是屋主收走五萬
還是仲介收走五萬呢?...(恕刪)


當然是仲介收走五萬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yeh28kimo wrote:
如果是要2%,那我們當初出價就不會是 950了,
雖然會對不起那位辛苦的仲介,但是整個過程,我們都不開心,先生想放棄那筆斡旋金,



買房就是一個奇檬子
感覺不對
頂多就損失5萬而已
都買的起近千萬的房子
區區5萬隨便賺就有

千萬不要明明就不爽了還要硬買
這以後都會被拿出來當做吵架的理由
更何況是整個過程都在不開心
Leslie3 wrote:
買房就是一個奇檬子感...(恕刪)

不喜歡就別委屈囉
您好,我是一個房仲從業人員

其實您的問題很簡單,單純只是一個感覺問題

坦白說一般仲介買賣意願書上面都是2%

只有信義房屋表明會買方1%

除非您一開始有去談論到服務費%數部分

不然從業人員是不需去強調這部分

坦白說您認知上也是有討論的空間。

再來我個人會建議,那間房子是否符合該區行情

及那地點的供給量是否會很大

如果您們看的物件類型有很多可以比較

那確實可以在等看看,也許在這波市場會在撿到便宜一點

但如果您看的物件,譬如該棟電梯只有他一間在賣

很少人釋出的話,那價格相對保值穩定

而且看到喜歡的房子和可以接受的價格真的不容易

除非您有立即迫切般家的理由

我相信該業務目前也是會被主管罵

前提是屋主真的只收1%來求圓滿成交的話

另外我都會跟客戶說,服務費顧名思義在於業務對你們的服務是否滿意

如果有服務上不周的,那你跟我折服務費我沒第二句話

而且是不是有站在你們的立場去幫您們注意到一些屋況上的問題

甚至成交後續有屋況上的問題,業務該來處理也比較沒話講

服務費我相信各退一步是有可以討論的

這麼多房仲您會信任這業務,想必他真的有打動您的地方

希望有幫助到您
以認養代替購買、以結紮代替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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