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joye wrote:我騎機車在馬路上抽...(恕刪) 我們本來就有權不吸二手煙,如果你想抽菸請去你自己的空間,並且不會影響他人臭就算了,你想不健康不見得人家想跟你一樣好嗎?難怪每次騎車都一堆煙味~~~唉
白癡,直接禁賣就好,賣一包罰一萬,身上有香菸,一支1000,全台灣瞬間戒菸。你他媽的白癡立委,你要罰要有配套,不給抽菸OK,那你要設立一個空間給癮君子。畢竟沒有文獻說,抽菸一定會得肺癌,或者吸收二手菸一定有肺癌。
浪費時間討論這種有爭議的議題就好像20年前被打巴掌記仇到現在 (姑且不管事情的真實性)用現代的標準看待過去的事情抽菸這檔事現在法律沒有什麼明顯的條文規範既然如此 不吸菸 討厭吸菸的人 要自己努力點想辦法號召百萬人上街頭 包圍立院 或者佔領立院要求修法 台灣全面禁菸不然在這嘴砲 就是個屁如果我看到討厭的人在我面前又或者我站在馬路邊抽菸看到路人A一臉不削(明明距離5-10公尺) 還屋著鼻子斜眼看人遇到這種人 老子一定搶跟在他的上風處抽菸有本事來告我啊怕吸二手菸不會不要出門嗎 人權??笑話 在剝奪別人權力的人沒資格談人權這也就好像 沒有親身體驗過親人受害 就不要嘴砲挺廢死一樣菸這東西不好 能戒就戒有小孩有孕婦的地方或者人潮多的公共場所 能避免抽菸就避免抽菸以前醫學沒這麼發達 很難證明菸有害 現在被證明了抽菸的人也就別太囂張 會讓人不舒服的地方還是盡量避免抽菸但 不抽菸的人也是 抽菸的人也都照著規定在走用少數不遵守規定的人來放大檢視所有抽菸的人 這是不對的你們這群討厭菸的人也不要這麼看不起人嫌人缺點的人 通常身上一定有更多的缺點敢拿放大鏡出來檢視別人 自己的人生受的起檢驗嗎?
flash080 wrote:如果吸「二手菸」者可舉證確實因此受到損害...(恕刪) 光是要你舉證你就輸了.........想辦法和鄰居協商比較好啦要不然這種事搞不完的..............gogojoye wrote:我騎機車在馬路上抽為什麼不行?在我旁邊的人不想聞可以走開一點啊?停紅燈?幾十秒不呼吸會死嗎?...(恕刪) 由這點就可以知道,也許台灣還是比較適合專制因為台灣人沒有所謂"自由"的素養別人的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前題的自由台灣人的自由,很多都是以"只要我高興,有什麼不可以"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