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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錢賣還要繳到45%?

ryanku wrote:
要再跟樓主強調一次,實價登錄亂填,會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事罪是會留前科的...(恕刪)


房仲就是想告發買賣雙方跟代書偽造文書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但最怨恨的是沒獎金,所以只能上來01嘴砲了。


njp0311 wrote:
假設我105年1月1號買一間1000萬的房子,然後有配合技約,所以實價登錄會是1200萬,同年我以1100萬賣!
可是從實價登錄上看我是虧錢賣的,至樣還是會被課到45%嗎?
有辦理自住登記及無辦理自住登記的稅率又怎麼算?


我的感覺
應該你有病吧
你會被抓去關
不是繳幾%的問題
如果
你賣人1100萬
他如法泡製
要求加到
1600萬呢?

你犯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

拂曉之光 wrote:
我的感覺應該你有病...(恕刪)


嘴砲的人很多
我看他可能連房子都沒有

njp0311 wrote:
大大!這篇我是看得...(恕刪)


你最聰明,國稅局還有乖乖繳稅的都是白痴

你都最會算是吧?

該繳就繳~有賺才繳很公平,不必想那些有的沒的

ryanku wrote:
應該不可能,可能和建商配合搞的
要再跟樓主強調一次,實價登錄亂填,會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事罪是會留前科的...(恕刪)


讚啦
贊成除了課稅之外
實價登錄不實還要再判刑罰款.

政府真的有在做事了..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不太重要 wrote:
代書敢這樣配合你?...(恕刪)


我也很好奇.那個代書要為賺一點小錢,永生不能當代書
整個感覺起來就是要看代書那邊呀
這裡不管你什麼鬼技術合約之類的

就單純的實價課稅1200萬,
但是你賣房子賣1100萬..

你是虧損的

所以不用課稅...

njp0311 wrote:
大大!這篇我是看得...(恕刪)


如果你願意老實申報,
那一旦你繳了100萬的45%稅金

你也同時犯法了,


njp0311 wrote:
假設我105年1月1...(恕刪)

偽造文書要關的
補稅加罰 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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