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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通過,我該怎麼報稅?有請達人解讀...

103/01/01~105/12/31期間取得

而且已經實價登錄(有購屋的價位)

若是
自住也滿6yr
要怎麼玩??
(過度時期好像是最吃虧 )
k8 2021撞爛報廢 ; VW vento 1.8CL 01M原汁未改 2024已拖走報廢了

volks and k8 wrote:
103/01/01...(恕刪)


樓上已有網大說了啊,適用舊制,因為實價登錄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前不得為國稅局課稅的依據標準,因此報稅可以依實際買賣利得報稅或用公告現值報稅,看哪個比較有利就用哪個報囉~
傻孩子,你以為國稅局老虎是吃素的?
買入成本沒登錄的,現在賣,很多人都被要求提成本證明,否則"核實課稅"大刀就揮下
更何況買入成本有登錄的?
後者應以買賣價差*房/(房+地),併入年度所得去申報,你如果不信,就試試看吧,天保佑您!
年底肯定出現交易潮,年底土地過戶,年初建物過戶,謝謝等於獲利800萬以上才課的到稅
請教各位2014年7月購入,2016年8月以後賣出(滿兩年)然後重購房屋,重購有完全底稅嗎?
小股9 wrote:
舊制財產交易所得標...(恕刪)


當年度賣房收入270萬,不用扣到半毛稅金...

這一篇寫的好---頂

所以投資客很好賺,賣的市價和扣稅的評定現值差太多

投資房產賺的錢非常多,又賺的非常快,扣的稅少,不像吃人頭路,賺的薪水不多,卻連一毛錢都逃不了稅...

所以不會抄房的,至少要懂何時賣房.....


若是在103年期間 親人間以買賣+贈與的方式取得一間老舊房屋
(交易金額低於房屋和土地的評定現值 有課贈與稅和土增稅)

6年後要賣房 該如何認定成本並計算交易所得稅?
1. 用賣房時房屋建築物本身的評定現值來報所得 ?
2. 或是用買房時的房地總評定現值當成本?(畢竟有繳贈與稅)
3. 或該用買房時低於評定現值的實價登録當成本?(這就會有高交易所得利潤)

有請達人釋疑?
請問如果今年初新成屋交屋過戶自住,今年賣有奢侈稅,如果明年賣就是改課房地合一稅
單純從法規來看,應該今年賣比較省還是明年賣比較省稅呢
明年起還可以用房屋評定現值跟土地公告現值去報稅嘛
謝謝
我的情形會與開版大相同, 我也想知道是否可以改用新制.

國稅局有在抓, 板上不是有災情? 我不敢用評定現值申報...




舊制:
買賣價差-成本=400萬
假設房地比25%,
400x25%=100, 併入綜所稅課稅.

新制:
買賣價差-成本=400萬
自住滿六年免稅

adleader wrote:
傻孩子,你以為國稅...(恕刪)


這是真的

國稅局裡面的人講的

我聽了也嚇一跳

核實課稅

只要國稅局抓到你的成本

就會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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