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river235 wrote:政院底定版本,短期...(恕刪) 這個政策是很有機會讓房子的流動性變的更差對資客而言,是賺少了這還要假設在投資客轉嫁不動的情形之下但對換屋族而言換下一棟房子時,原先只要補兩棟房子的差額現在前一棟房子還被課走一堆稅,要補的錢就會變成兩棟房子的差額+稅金這是要靠換屋者自已補足的如果繳房貸就累且沒有存到很多錢的人就註定換不動房子了這到底對那個人比較倒霉,我想只要想清楚的人都看的懂一堆沒房卻想魚翁得利的人腦子最好清楚一點當然我知道很多的人想說,反正我一輩子也一定買不起房子最好就拖大家一起死有這種想法的人最好也要注意一點因為人不是永遠都沒有機會的如果有一天,自已可以有機會了卻因為自已搞出來的東西導致自已的機會又再度失去之時那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另外這個政策也不是所謂的鼓勵長期持有根本就是在強迫你早點換房以免被課走太多的稅還有那個留下給法人鑽的洞,到底最後倒霉的人是有錢人還是我們這種平民老百姓呀?
Vivi57 wrote:大大是少數頭腦清楚的人..一堆人已經泡在溫水裡還不自知,還在敲邊鼓喊爽....不知要說什麼是好......(恕刪) 有人在溫水之中是可以肯定的只是到底是那一個人站在溫水之中而不自知的問題而已這真是一個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