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蔓 wrote:
附件平面圖:紅線部...(恕刪)
tsaichiung wrote:
若權狀坪數增加,合...(恕刪)
之前房屋的合約是: 誤差<1% 不找補,如果是多了或少了 1-2% 就補房屋差額。
超過2%的部分多的不用補給建商,但是少了超過2%的部分,建商退差額。
最後房子多了1.x%, 建商也沒要我們補差價。感覺你們建商蠻小氣的。
你的圖一是甲方(你是甲方,你看甲方做什麼?)
客戶變更,就是你要求建商,改變格局 (既然不是你要求的,就不要理他呀)
如果你簽了,表示是你提出客戶變更的,那費用當然是你要出了
如果是所有人都簽,只有你沒簽,建商為了外觀,當然不會故意找你麻煩
但是接下來,找你要收款時,就會有問題,所以才要你簽客變
所以這個就很有趣了,蓋的時候,多多少少會有誤差,所以實際的坪數,和預售時一定會有誤差
但是誤差不能無限大,不然你買個 20坪,我故意蓋成 200坪,要你付10倍的價錢,沒人這樣玩
上述是正常的情況,但是你的情況,如果你不簽,建商蓋完了,多了 1坪 /30坪 =3.3%
這下就有趣的建築上產生的誤差當然沒問題,但是故意而產生的,能不能向買家要求付款就有討論的空間了
所以重要的是合約書關於坪數誤差部份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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