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zmin-H wrote:
有房仲..又有特約的可靠代書..又有履保..請安心!!
如果您是自售就不建議了!!
請賣方簽同等金額的本票.....給買方(由代書保管)..
雙方一起到代書那裡他提出本票..你再簽同意書
一樣是請代書處理..因為代書會要你簽 "同意賣方先從履保帳戶提領XX元的同意書"...
但一定要請賣方 提供本票擔保...
代書會教你...不用擔心..
當初我們是先賣.......後買...
也是有需要才會拜託買方的...
買方很明理...我們也提供本票擔保...
雙方交易很愉快..
供您參考!!
雙方進行交屋時..一切金額都會算清楚..才會把本票交還賣方..撕毀..本交易結案!!.....(恕刪)
我覺得這位大哥的話可參考。
但是多加一項動作,就是要確認他另外買房的事是確實的。
請他拿出來買房的簽約書,並且求證那一筆交易的代書和仲介。
如果他買房是確實的,台灣人沒有理由去刁難人家。退一步海闊天空,買賣順利為要。
如果他只是找到房子但還沒買,那就不用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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