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zapine wrote:位於台北大直、國內...(恕刪) 房地產的報酬率少說3、40%起跳,劉董2004年入股取得的土地價值到現在不知翻了幾倍,只想開價高高賣,嫌3.6%的稅金貴,降價個2成提早獲利入袋絕對立刻出清,只能說商人喊窮,聽聽就好......
phS00313 wrote:他所提的兩個問題, 都是有道理的1.稅率的計算為未一體適用舉個例子, 酒駕罰則 or 基準不是修正了很多次 (往嚴格的方向)如果是照你買車的時間去區分你罰則/基準點, 這合理嗎?2.生產者跟投資客不一樣, 怎麼會是用一樣的稅率的計算 1酒駕罰則是發生當時,而房屋稅發生在房屋取得而不是許可製造當時,沒不同吧2.生產者與投資客你怎麼分?如果他不算投資客,那全國建商都不算投資客了,會造成建商炒房有理,反而有漏洞。他有降價賣減少利潤追逐這條路,但他不願意,反而是選擇繼續持有及上媒體該該叫,能說服別人相信他是生產者?
政策本來就會變動,難道之前王永慶繳50%的遺產稅,現在後面的人繳10%他也要跳出來抗議嗎???建照審的慢,如果公務機關有拖累到審查時間那就去告公務機關瀆職因為政策使你賺錢的時候怎麼沒出來跳腳??做事本來就有風險,是只有你漲房屋稅嗎???是和你狀況一樣的大家漲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