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alla wrote:
自辦市地重劃只要地主人數過50%,土地面積過50%,就可以強劃強拆了,
這種事情在南部天天都在發生,不過沒有任何社運人士關心。...(恕刪)
我記得重劃不是依照該縣市政府都委會制訂的條例嗎。所以每個縣是門檻都不同?
blue wolf wrote:
但公告現值與市價差異有兩三倍,...(恕刪)
你也可以選擇不賣等重畫好在賣(留著租廣告)
另外你要看你舊坪有多少,因為重劃必須要承擔一定比例的公設.道路或者公園
如果是我我會建議有錢的話買下臨地沒錢的話留著租廣告
samuel991 wrote:
這開發商也是惡劣之徒,整合土地要用政府的公告現值買土地,接下來要小心玩的手段,遇到土地重測鑑界,不要忽略它,惡魔都在裡面,測量公司,或地政的測量,要注意,等你發現時已經在人家手裡了。,...(恕刪)
雖然我對法規不是說很精通,不過現在敢亂鑑的應該不多
如果你發現你手上的地籍謄本與現地不同可以訴請國賠,而最後經手的測量員也必須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
不過政府有一個公差範圍,而你說的這些單位也只是做圖面而已...
雖然..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不過也麻煩多多了解一下人事物的權責在做評論